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县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方式:0396-6925949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1 |
河南田掌柜食品有限公司休闲食品生产项目 |
报告表 |
河南聚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西工业园区龙胜大道与蔡州大道向南100米路东88号 |
上环评表〔2024〕7号 |
链接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