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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0C001-2018-00432 信息来源:
名称: 上蔡县境内G345、通明大道及商南高速出口至S219支线段、五龙源大道三条道路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文号: 主体分类: 政府采购
生成日期: 2018-06-12 有效性:

上蔡县境内G345、通明大道及商南高速出口至S219支线段、五龙源大道三条道路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ZJZB-2018-0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就上蔡县境内G345、通明大道及商南高速出口至S219支线段、五龙源大道三条道路建设PPP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采购条件

上蔡县境内G345、通明大道及商南高速出口至S219支线段、五龙源大道三条道路建设PPP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已由上蔡县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合作(PPP)模式进行建设。项目已通过上蔡县财政局开展的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上蔡县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上蔡县公路管理局(采购人)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并审核通过了项目实施方案,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合作模式(PPP),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

1.2 项目概述

1.2.1项目名称:上蔡县境内G345、通明大道及商南高速出口至S219支线段、五龙源大道三条道路建设PPP项目

1.2.2项目编号:ZJZB-2018-019 

1.2.3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申请人资格审查采取预审方式。

1.2.4建设内容:上蔡县境内G345、通明大道及商南高速出口至S219支线段、五龙源大道三条道路建设PPP项目

主要内容:

1)G345 线上蔡银海大道至商南高速上蔡西出口段公路改建工程

路线全长 3.313km,总占地324.6亩,新征占地190.4 亩,路基(土方)填方114590m³,挖方 5340m³,平面交叉5 处(其中与现状路平面交叉 3 处),全线设置排水、电气、绿化及交通工程。

2)上蔡县通明大道(蔡州大道至商南高速段)及出口至 S219支线段公路工程

①上蔡县通明大道(蔡州大道至商南高速段)段,从上蔡县城区沿通明大道向北延伸,止于商南高速互通出口的位置。本路段路线全长4.176km,新征占地279.38亩,路基(土方)填方139940m³ 挖方15320m³,涵洞5道,平面交叉2处,全线设置排水、电气、绿化及交通工程。

②上蔡县商南高速出口至S219支线段,起于商南高速支线交叉处,止于支线与 S219 交叉处。本路段全长0.855km,新征占地52.30亩,路基(土方)填方 18720m³,挖方 5140m³,涵洞2道,平面交叉2 处,全线设置交通工程。

3)上蔡县城五龙源大道(重阳大道至蔡候路)公路改建工程

路线全长 2.608km,路基(土方)填方 11184m³,挖方 44595m³,无桥涵,平面交叉7处(与现状路平面交叉 7 处),全线设置排水、电气、绿化及交通工程。

1.2.5项目地点:上蔡县境内。

1.2.6 采购需求

1)投资规模:本项目估算总投资 51753.73 万元(具体以财政或审计部门出具的竣工决算为准)其中资本金为10573.91万元,占总投资的20%。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等于本项目资本金,有政府方出资比例为 5%,即528.70万元,社会资本方出资比例为95%,即10045.21万元。本项目资本金之外的剩余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筹措。不得以债务资金充当项目资本金。项目公司负责通过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进行融资,社会资本对项目公司的资本金筹集和融资任务承担连带责任。  

2)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 15 年(含建设期 1 年) 。

3)运作方式: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中选社会资本,采取BOT运作方式,由社会资本方或项目公司承担新建项目投融资、建造、运营、 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移交给政府的项目运作方式。

1.3. 申请人资格要求

1.3.1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2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成立、合法存续并具备承担本项目投融资能力的独立法人实体。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社会资本,不得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及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以控股、上级管理单位的报名为准;

1.3.3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技术等方面具备与本项目建设相适应的能力;

1.3.4(1)申请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最近连续三年(2015—2017年,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2)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项目总投资估算的35%;具有不低于项目总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申请人自行证明)。

1.3.5申请人近三年内(如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起),在经济活动中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且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结果不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网上查询页),并同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3.6申请人2015年1月1日起具有类似项目投资并建设业绩。承接过类似项目的投资并建设单项合同价达到3亿元及以上业绩数量不少于一份(须提供1.网上公示页2.中标通知书3.施工(投资)合同,以施工(投资)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3.7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 家,应体现融资、建设、运营优势;

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6)联合体成员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第1.3.1款、第1.3.2款、第1.3.4(1)款、第1.3.5款要求,联合体牵头人还应满足第1.3.4(2)款规定,剩余条款要求必须联合体成员中的某一成员满足。

1.4资格预审方法

1.4.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1.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5.1投标人首先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http://www.zmdggzy.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然后按网站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扫描件原件,提交并到交易中心进行现场核验,最后根据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办理CA锁的要求准备好CA办理所需资料,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受理大厅CA窗口办理CA密钥,完成注册。

1.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6  12 日至2018  6   19 登录“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mdggzy.gov.cn/)”网站,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1.5.3请各投标人网上报名时注意完善主体信息(如开户银行及开户帐号等),以免未填写或错误导致系统判定废标。

1.5.4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请于2018 6  12 日至2018 6 19 日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文件。

1.5.5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凭CA密钥登陆会员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详见http://www.zmdggzy.gov.cn/导航栏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

1.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1.6.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6 28日上午 9  00 分。

1.6.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驻马店市上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1.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1.8 联系方式

人:上蔡县公路管理局 

   址:上蔡县蔡都镇兴业路59号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6-2355995

招标代理机构: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文明大道

  人:邢先生

联系电话 17638302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