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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0C001-2018-00475 信息来源: 上蔡县政府办公室
名称: 上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8年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和适龄妇女“两癌”筛查工作的 通知
文号: 上政办〔2018〕49号 主体分类: 领导信息
生成日期: 2018-06-22 有效性:

上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8年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和适龄妇女“两癌”筛查工作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筛查工作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18年度“两筛”及“两癌”筛查工作,提高筛查率,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妇女联合会、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通知》(豫政妇儿工委办字〔20181号)和《上蔡县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上蔡县免费开展农村适龄妇女、纳入城市低保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上政妇儿工委字〔20181号)(以下简称“两癌”)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两筛”和“两癌”筛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8年“两筛”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全县符合条件的孕妇和新生儿分别免费提供一次产前筛查和一次新生儿疾病筛查。免费产前筛查包括一次孕早期四维彩色超声筛查(11---13+6天)和一次孕中期血清学筛查(15---20+6天),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包括一次苯丙酮尿症(PKU)及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筛查和一次听力筛查。通过实施民生实事,提高孕妇产前筛查率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全县孕妇早中期产前筛查覆盖率达应到70%;新生儿“两病”筛查率应达到100%、听力筛查率应达到100%

2018年“两癌”工作的目标任务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用5年时间对全县农村适龄妇女、纳入城市低保适龄妇女免费开展一次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其中,2018年完成筛查25810人。提高适龄妇女“两癌”的早诊早治率,提高广大适龄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全县免费“两癌”筛查6月底前完成全年任务的40%以上,9月底前完成全年任务的90%以上,10月底前全部完成筛查任务。

二、推进措施

(一)严格定期通报制度。“两筛”和“两癌”筛查均是省定民生实事重点项目,2018年县政府仍将继续采取通报制度推进工作落实,对各乡镇(街道)“两筛”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周排序、月通报,对同一个项目连续两次排序倒数后两名被通报批评的乡镇(街道),约谈其主要负责同志并电视曝光;同时对“两癌”筛查工作也将定期进行通报。

(二)强化质量技术管控。2018年“两筛”“两癌”技术服务质量控制由县卫计委负责,督促筛查服务机构要严格质量控制,定期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较多的服务机构,根据质控结果,分别采取警告、限期整改、取消服务资质等措施,督促服务机构按相关要求整改落实,防止筛查质量出现问题。

(三)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县财政局要按照“两筛”“两癌”资金比例及时足额安排本级财政应负担的筛查经费,并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项目规范运行。要认真落实筛查服务费用月结算制度,对经县妇儿工委办公室(妇联)或主要责任单位审核后的筛查服务费要采取集中支付方式支付给相应机构。同时,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严禁挤占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8年市政府把“两筛”、“两癌”省定重点民生实事列入督查内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和相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健全组织,压实责任,完善制度,强化督导检查和考核,确保这项重点民生实事高效推进,顺利完成。

(二)完善推进措施。各乡镇政府(街道办)要结合当地实际,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办法,认真组织好本地的“两筛”、“两癌”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及相关单位都要把握关键环节,注重上下联动,加强上下衔接,建立起顺畅的沟通协商机制。要强化宣传培训,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介,大力宣传民生实事政策,免费筛查的具体办法和流程,以及筛查的目的和意义,使之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让服务对象和其家庭成员积极主动参与到筛查工作中来。

(三)落实工作责任。县政府将重点民生实事“两筛”“两癌”筛查工作纳入县政府年度目标管理,年终进行考核。对完成好的乡镇(街道办)予以通报表扬,对完不成目标任务且在排名后三位的乡镇(街道办)主要负责同志、分管副职、计生中心主任、卫生院院长及其他有关人员问责。对工作中弄虚作假或因工作不当引发矛盾和问题、产生不良影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