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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0C001-2018-00483 信息来源: 上蔡县政府办公室
名称: 上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上蔡县2018年城区防汛工作方案的 通知
文号: 上政办〔2018〕57号 主体分类: 领导信息
生成日期: 2018-06-25 有效性:

上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上蔡县2018年城区防汛工作方案的 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上蔡县2018年城区防汛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529日    


上蔡县2018年城区防汛工作方案


汛期将至,为切实搞好今年城区防汛工作,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城区安全度汛。按照上级防汛工作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今年城区防汛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继续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立足防大汛、抗大涝,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从思想上、物资上做好城区防汛工作的准备,确保城区安全度汛。

二、总体要求

县城各地段排水畅通无阻,低洼处能及时排除积水,交通畅通不阻塞,工厂、学校、仓库和居民住宅保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洪涝造成的损失。若汛情较大,符合预案规定条件的,将启动预案。

三、主要任务

今年城区防汛工作按照“谁区段,谁清除;谁损坏,谁修复;谁辖区,谁负责”的原则,在汛期到来之前,凡是阻碍排水的建筑物、构筑物都要立即拆除,对明沟暗管、河道坑塘内的垃圾、废渣淤泥等阻水物必须彻底清除,保证排水畅通。

1、为彻底根治县城区六大自然排水体系排水不畅的问题,县城区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已责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城区几大排水体系的防洪排水断面,按照自然流势进行了定线。治理工作仍实行县直单位分包责任制,今年所分配的任务量和区段将有所变化(任务分工详见附表),各单位对所承包的沟(河)段,要按照灰线所确定的排水断面,明确责任,量化目标,做好任务的再分解、再落实,迅速组织人员和工程机械进行清淤清障治理,彻底清除沟、河内的垃圾、废渣、淤泥等阻水物,以提高城区排水体系防洪排水功能,确保城区安全度汛。各单位治理任务务于620日之前完成,清淤费用由各单位自行解决,所清出的垃圾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统一组织清运。对拒不出工清淤治理的,除通报批评外,其清淤、清运费用由县财政从拨付该单位的经费中扣除。各单位要加强对整治后的责任沟(河)段的日常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要防止新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形成,确保经常性排水畅通。

2、除完成上述治理任务外,蔡都、芦岗、重阳、卧龙四个办事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委员会、商务局、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等城区防汛重点单位还要做好本单位所属企业的防汛,及辖区重点区段的排水清障疏通工作。

1)蔡都办事处负责流经本辖区的周上路边沟、茅河源沟等从五龙源大道向东直到杜一沟的排水体系、五龙源大道跨路桥涵东侧积水段等区段的清障清淤疏通,刘巷、仓巷等背街小巷的全天候保洁和两侧排水沟的清淤疏通,重点疏通和谐大道东段与通明路交叉口处的汛期积水,以及本辖区内未分工的沟塘、桥眼等堵水垃圾的清除工作等。

2)芦岗办事处负责奎星楼对面原蔡都镇家属院、董寨北侧的东西沟以及流经本辖区的蔡河沟从五龙源大道向东直至杜一沟的排水体系、五龙源大道跨路桥涵东侧积水段等区段的清障清淤疏通,县巷、田巷等背街小巷的全天候保洁和两侧排水沟的清淤疏通,以及本辖区内未分工的沟塘、桥眼等堵水垃圾的清除工作等。

3)重阳办事处负责看花楼小学后桥涵、陈庄前沟等区段的清障清淤疏通,以及本辖区内未分工的沟塘、桥眼等堵水垃圾的清除工作等。

4)卧龙办事处负责芦岗医院后至秦相路东侧排水沟的清障清淤疏通工作,重点疏通腾飞路东段与龙祥路北段交叉口和和谐大道东段与通明路交叉口处的汛期积水,以及本辖区内未分工的沟塘、桥眼等堵水垃圾的清除工作等。

5)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东西大街、白云大道、南北大街、蔡都大道等县城所有主要街道的全天候保洁及两侧排水沟的清淤和积水路段的清障疏通工作。

6)交通运输局负责重阳大道、蔡侯路、五龙源大道等道路两侧桥涵内渣土阻水物的清理疏通工作;状元红酒业有限公司负责酒厂院内排水沟的清理疏通工作。

7)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所属企业防汛工作,特别要对大程面粉厂后沟、食品厂后沟等排水沟、明沟暗管部位进行清障清淤疏通;老鞋厂院内的排水由景贤花园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疏通。

8)商务局负责所属企业防汛工作,特别要对物资公司南侧本辖区地段的排水沟进行清淤疏通。

9)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东、西工业园区的排水清淤疏通工作。

其余单位的所属企业防汛工作,由各单位自行负责。要严格按照城区防汛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所属企业汛前大检查,对有可能出现险情的地方,要制定出具体的抢险方案。

四、具体措施

1、蔡都、芦岗、重阳、卧龙四个办事处要组织50人以上的抗洪抢险突击队伍,并准备500条以上的化纤袋,按照民兵编制的形式建立好组织,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2、搞好通讯、供电、交通设施的检修工作。汛前,联通、移动、电业部门要对通讯设施、供电设备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检查,该整修的抓紧整修,保证汛期通讯畅通、供电正常。防汛所需车辆,由交通运输部门提前规划,落实到人、到车,保证汛期抢险需要。

3、对城区防汛,实行依法治理。凡规划区内的单位和居民,都要服从于防汛工作,识大体、顾大局,齐心协力搞好城区防汛工作。对于干扰和破坏防汛工作的“钉子户”、“难缠户”,要坚决依法予以惩处。对个别不负责任、玩忽职守,使国家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的单位,要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4、建立健全防汛值班制度。从64日起,各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有汛情,要及时报告,确保联系畅通无阻。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搞好城区防汛工作,确保城区安全度汛,县政府已成立了城区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建立防汛组织,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同时,明确一名副职专抓,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地把今年城区防汛工作做好。

城区防汛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系电话6911993


附件:1.上蔡县2018年城区防汛应急预案

    2.上蔡县2018年城区相关自然排水体系治理分工表









附件1


上蔡县2018年城区防汛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印发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工作职责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县城区防汛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一)制定预案的目的

建立城区防汛紧急救助体系,明确城区防汛责任,整合发挥城区防汛管理部门资源合力作用,提高城区防汛应急反应能力;落实城区防汛措施,提高城区防汛工作科学管理水平,减少城区防汛灾害损失,保证城区防汛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预案适用的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城区东起县消防大队,西至光明中学,北起蔡州大道,南至南城墙发生的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突发性特大城区水自然灾害。

(三)工作原则

城区防汛工作遵循政府统一领导、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本预案启动后,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城区防汛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预案启动的条件和方式

(一)预案启动的条件

1、气象、防汛等灾害预报部门发出预警及相关预案已经启动,预期城区水灾害将对我县城区内的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威胁或损失时。

2、日降水量≥100毫米,城区倒塌房屋达到50间以上;危及50人以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因城区水灾转移安置灾民超过100人;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3、省、市领导特别关注的城区水灾害。

(二)预案启动的方式

符合启动条件时,县城区防汛应急指挥部根据预警预报或城区防汛评估情况,召开有关部门会议,由县城区防汛应急指挥部发布启动命令,落实城区防汛责任;或在紧急情况下由县人民政府发布命令,城区防汛应急预案全部或部分启动。

三、城区防汛应急反应机构及职责

(一)城区防汛应急指挥部的人员组成

长:闫 峰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指挥长:周民立 县副县级干部

成  员: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住建局、水利局、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局、教体局、粮食局、林业局、商务局、科工信委、供销社、气象局、工商质监局、安监局、烟草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法院、公安局、蔡都办事处、芦岗办事处、重阳办事处、卧龙办事处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二)城区防汛应急指挥部职责

实施对城区防汛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调动、整合城区防汛力量和资源,决定采取城区防汛应急措施,在紧急状态下发布城区防汛灾情及城区防汛预案启动命令。

(三)城区防汛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设置和职责

城区防汛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办公室人员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和有关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收集、掌握上报城区防汛信息;传达城区防汛应急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协调指导城区防汛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会议,对城区防汛损失进行评估;组织制定城区防汛政策和措施;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城区防汛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

(四)工作组的设立和职责

城区防汛应急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

1、安全保卫组:组长由县公安局负责同志担任,负责城区治安保卫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及撤离,保护撤离区群众财物安全,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及刑事犯罪。

2、交通运输组:组长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同志担任,负责城区防汛灾民转移、饮食及救灾物资运送所需车辆的调集和安排。

3、转移安置组:由县民政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粮食局组成,组长由县民政局负责同志担任,负责确定和指挥城区灾民转移的范围、路线、地点及生活安排,保证城区灾民转移安全,安置得当。

4、抢险救灾组: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水利局、气象局、供销社组成,组长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同志担任,负责提供雨情、水情、灾情,保障救灾抢险物资的调拨供应。

5、资金保障组:组长由县财政局负责同志担任,负责汛期救灾和转移安置灾民急需的资金安排。

6、医疗防疫组:组长由县卫计委负责同志担任,负责城区汛期疾病医治和疫情防治工作。

7、电力、通讯供应组:由县电业局、联通公司和移动公司组成,组长由县电业局负责同志担任,保证汛期灾区电力供应和通讯畅通。

8、宣传报道:组长由县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局负责同志担任,负责防汛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五)武警部队的协调与参与

在发生特大城区水灾或出现紧急情况需要动用武警部队时,由县城区防汛应急指挥部向市防汛应急指挥部汇报,由市防汛应急指挥部与驻马店军分区、武装警察部队进行协调。

四、城区防汛应急处置程序

(一)县气象局发布汛情预警后,县城防汛办公室应立即作出反应,并视情况向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二)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接到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后,应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各项应急工作,并视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三)本预案启动后,各应急组织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各自的应急预案,积极有效地做好各项城区防汛应急准备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落实《上蔡县2018年城区防汛工作方案》要求。

2、落实经费、做好城区防汛抢险物资、车辆、机具设备的储备、维护、保养等准备工作和应急抢险队伍的组建工作。

3、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立即开展全面深入的汛前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内容为:城区排水管网、检查井、排水泵站、道路等安全运行情况;城市供水、污水处理、照明、供电、通信等公用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危旧房屋、各类户外广告牌的安全状况、加固措施和紧急疏散预案落实情况;建筑施工现场高空塔吊设施、工棚、基坑、脚手架、临时用电、在建墙体等重点部门和设施的安全状况。

4、城区防汛通讯联络

县急救联动报警电话:110 120

县政府值班电话:6922217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电话:6911993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6922411

县卫计委电话:6962550

县民政局电话:6922439

县公安局电话:6916916

县交通运输局电话:6973661

县电业局电话:6902001

5、值班制度

发生一般汛情时,各职能部门要有专人值班。县城区防汛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并对落实预案措施进行督查,掌握汛情动态,并将汛情报县城区防汛指挥部。

发生重大城区汛情时,办公室分管领导要到岗值班,掌握汛情、灾情动态并及时准确地上报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和县政府办公室。

发生特大城区汛情时,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要到岗值班,抢险队伍到岗待命,并按预案做好防汛抗灾准备。

(四)防汛任务及重点

1、防汛任务

城区防汛工作按照“谁区段,谁清除;谁损坏,谁修复;谁辖区,谁负责”的原则,在汛期到来之前,凡是阻碍排水的建筑物、构筑物都要立即拆除,对明沟暗管、河道坑塘内的垃圾、废渣淤泥等阻水物必须彻底清除,确保排水畅通。

2、防汛重点

1)凤凰沟:陈庄前、太平桥至贾桥、贾桥以东居民区。

2)蔡河:蔡河与白云大道交叉口处、化肥厂南、东工业园区。

3)茅河:工贸公司家属院后、英雄广场后。

4北外城河:残疾人车队院内、木材公司后沟、二中路口。

5)北内城河:文化路两侧、水利局北侧、寺皇坑。

6)马园巷北头。

五、城区防汛的准备

(一)城区防汛队伍的人员组成

城区防汛队伍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民兵及志愿者组成。

(二)城区防汛物资的储备、分布、接受和发放

县设置防汛物资储备仓库,在城区发生自然水灾害时,所需救灾物资从县防汛物资储备仓库中调集。如发生救灾物资供应不能满足救灾需求情况,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募集。对于灾害救援所需的特殊物品,除在必要时由政府采购发放外,还可以采取引导性捐赠来解决。社会捐助的救灾物资由民政部门负责接受和发放。

六、城区灾民转移安置办法

城区灾民转移安置由县城区防汛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四个办事处及有关乡镇层层包干负责。转移安置灾民时首先动员被转移灾民投亲靠友,其次采取对口安置、借助公房等措施,特殊情况,采取搭建临时住房的办法。

转移的具体方式有以下3种:一是预先转移。根据命令,有组织、有计划、有准备地将老弱病残人员和贵重物品撤离到安全地带。二是正式转移。根据命令,除城区防汛抢险和留守人员外,其他人员要按指定路线转移到安置地点。三是紧急转移。根据命令,所有人员必须按原定路线快速撤离。

七、纪律要求

(一)城区防汛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成员单位和各工作小组要尽职尽责,在城区防汛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全力做好本职工作。因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按照城区防汛工作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四个办事处及有关乡镇要根据各自情况,认真制定防汛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特大灾情,要迅速向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报告,同时启动城区防汛救灾应急预案,组织、调度、指挥城区防汛,妥善安置灾民,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城区灾民应急转移安置是一项瞬息万变的复杂工作,在城区防汛和灾民转移安置过程中,如发生与应急预案不符合时,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采取临时补救措施,保证灾民转移安置工作不出现任何漏洞,避免因工作失误使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受到损失。

八、附则

(一)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预案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