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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0C001-2018-00551 信息来源: 上蔡县政府办公室
名称: 上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上蔡县2018年电代煤、气代煤供暖 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上政办〔2018〕82号 主体分类: 领导信息
生成日期: 2018-07-27 有效性:

上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上蔡县2018年电代煤、气代煤供暖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按照《驻马店市2018年电代煤、气代煤供暖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有序推进电代煤、气代煤供暖工作,提高群众取暖清洁化水平,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县政府研究制定了《上蔡县2018年电代煤、气代煤供暖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上蔡县2018年电代煤、气代煤供暖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提高我县冬季供暖清洁化水平,促进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提升和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电代煤气代煤供暖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8425号)和《驻马店县2018年电代煤、气代煤供暖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关于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减少大气污染为立足点,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尽可能利用清洁能源,加快提高清洁供暖比重。坚持突出重点、协调推进,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县辖区内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要加快供暖热源替代,民用住宅和公共建筑要同步推进电代煤气代煤(以下简称双替代)供暖。坚持因地制宜、因能制宜,结合电力和天然气供应情况,在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等区域,合理选择居民可以承受的供热方式,保障冬季清洁取暖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和实施范围

全县完成双替代供暖3000户,对201811—20181030日新增的以非集中采暖方式取暖的电代煤”“气代煤居民用户,给予设备购置一次性补贴。实施范围在蔡都、芦岗、卧龙、重阳四个街道办事处和城区周边的黄埠、大路李、百尺、西洪、东洪、齐海、五龙、邵店八个乡镇,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整体推进(行政村或社区双替代户数达到80%以上的为整村推进),禁止在不同村庄插花式零散开展工作(任务分配详见附表2)。

三、重点任务

(一)抓紧编制年度实施方案。由县发改委牵头组织环保、住建、城管、工商、财政等部门及供电、供气企业,按照我县双替代供暖工作的总体要求,编制年度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将年度目标任务层层分解,细化时间节点,明确责任人。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环保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工商质监局、财政局、县供电公司、豫南燃气上蔡分公司)

(二)尽快完成建档立卡工作。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把建档立卡作为推进双替代供暖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电力、天然气供应情况,抓紧组织做好居民供暖确村确户供暖项目确定工作,对居民供暖要明确到具体村庄(社区)和居民户,并根据居民意愿和供应条件明确电能和天然气供暖的方式。720日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完成建档立卡工作。

(责任单位:蔡都、芦岗、卧龙、重阳四个街道办事处和黄埠、大路李、百尺、西洪、东洪、齐海、五龙、邵店八个乡镇、县供电公司、豫南燃气上蔡分公司)

(三)大力发展和有序推进双替代供暖。县定双替代实施范围内,以具备保温条件的居民住宅为重点,因地制宜发展碳晶、石墨烯发热器件、电热膜、碳纤维、电空调等分散式电能供暖。积极组织供电公司共同参与电能供暖工作。天然气供暖项目要确保气源供应,对于天然气供应有保障的地区,有序推广燃气壁挂炉等分散供暖方式。

(责任单位:蔡都、芦岗、卧龙、重阳四个街道办事处和黄埠、大路李、百尺、西洪、东洪、齐海、五龙、邵店八个乡镇、县供电公司、豫南燃气上蔡分公司)

(四)积极做好天然气供应和电力保障。豫南燃气上蔡分公司要加大与中石油、中石化等上游供气企业协调衔接力度,要提前介入,确保气源供应充足;县供电公司要做好相关线路改造和维护工作,确保采暖期电力供应和用电安全。

(责任单位:豫南燃气上蔡分公司、县供电公司)

(五)加强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县政府要建立双替代供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开展供暖、供气、供电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对发现的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要建立台账,逐一销户,限时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安监局、供电公司、豫南燃气上蔡分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优化建设外部环境。县住建局在配电网、天然气规划中,优先考虑双替代供暖的需要,保障用于供暖的电力、天然气使用指标。进一步简化双替代供暖项目审批流程,加强联审联批,提高审批效率。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住建局)

(二)做好财政补贴资金保障。对于2018年新安装的取暖设备,凭正式购买发票经验收后,给予奖励补贴资金。具体奖励补贴标准是购买使用碳晶石墨烯发热器件、电热膜、碳纤维等小型分散式电能取暖设备,给予购买价格50%的补贴,最高补贴资金不超过1000元。对于购买壁挂炉、电空调能等大件取暖设备的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补贴。对2018年新购买的供暖设备实行一次性奖励补贴。奖励补贴资金除省、市下达的补贴资金外,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做好对双替代供暖项目的财政补贴资金保障。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三)健全完善价格支持政策。供电公司要继续实行阶梯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电代煤供暖居民用户从2018年起,采暖季低谷时段延长2个小时,调整为从20时到次日8时,由居民用户自愿选择执行。燃气公司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好采暖阶梯气价政策。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供电公司、豫南燃气上蔡分公司)

五、组织实施

双替代供暖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也是蓝天保卫战中的硬仗、苦仗。距离2018年取暖季只有5个月时间,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必须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规范管理、扎实推进,确保省定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成立双替代供暖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发改牵头,环保、住建、城管、工商、质监、财政、规划、审计等部门协同配合,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逐级压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是双替代供暖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双替代供暖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凝心聚力,形成有目标、有计划、有组织的工作机制,确保完成县下达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详见附件3)。

(二)加强督导考核,严格奖惩。明确时间节点,建立工作台账,狠抓工作落实。建立完善科学高效的督导考核机制,实行月通报、季考核制度。创新督查方式,综合采取通报批评、约谈、发提醒函、警告等方式督促各地整改。对当月不能按期完成节点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对连续两个月未能完成节点任务的单位,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进展缓慢、工作不力、套取补贴资金、虚报改造任务与成效等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三)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抓好本地区年度实施方案落实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加强跟踪检查和评估。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联络员,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实行周报送,于每周五中午12点前,将当周双替代供暖工作推进情况及改造明细表报送至县发改委。

(四)做好宣传引导。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借助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短信、展览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大力传播清洁取暖相关知识和政策,以及双替代供暖对于治理雾霾改善环境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倡导新型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和能源消费方式,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上蔡县2018双替代供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上蔡县2018双替代目标任务分解表

3.上蔡县2018双替代责任分工

 

 

 

 

 

 

 

 

 

 

 

 

 

附件1

 

上蔡县2018年“双替代”供暖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长:闫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陈      县政府副县长

  员:张鹏飞    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局长

程小汉    县发改委主任

李保民    县环保局局长

杨维新    县住建局局长

赵建伟    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县安监局局长

崔广山    县工商质监局局长

张应春    县财政局局长

齐海霞    县审计局局长

魏西峰    县供电公司经理

扶云涛    豫南燃气上蔡分公司总经理

张高红    蔡都街道办事处主任

翟自立    芦岗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东升    卧龙街道办事处主任

葛云亮    重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勇臻    黄埠镇镇长

张轶豪    邵店镇镇长

候红喜    五龙镇镇长

刘亚峰    齐海乡乡长

邢建设    东洪镇镇长

徐永辉    大路李乡长

王彦斌    西洪乡乡长

夏秋亮    百尺乡乡长

郭建华    县发改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郭建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上蔡县2018年目标任务分解表

 

 镇(办事处)

双替代改造户数

  

蔡都办事处

400

 

芦岗办事处

400

 

卧龙办事处

400

 

重阳办事处

400

 

黄埠镇

140

 

东洪镇

260

 

邵店镇

220

 

五龙镇

100

 

大路李乡

160

 

齐海乡

120

 

西洪乡

190

 

百尺乡

210

 

  

3000

 

 

 

附件3

 

上蔡县2018年“双替代”责任分工

 

一、县直部门“双替代”责任分工

1.县发改委:为全县双替代工作牵头单位,负责总体协调、指导全县双替代工作。

2.县环保局:尽快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依法向社会公布,制定更加科学严格的环保标准。加强双替代跟踪检查和评估,及时掌握工作进度,配合县财政局做好财政补贴资金的筹措工作。

3.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城县供水、燃气、热力等县政设施管理工作,负责公用事业设施项目申报、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运营监管。

4.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县燃气管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城县燃气经营管理。

5.县工商质监局:负责燃煤散烧治理,开展散煤销售点专项执法检查,做好燃煤销售的执法检查。

6.县财政局:负责研究完善双替代财政补贴政策措施,制定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积极筹措大气环保治理等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依规使用。

7.县审计局:负责做好对各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使用的审计监督工作。

二、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责任分工

1.蔡都、芦岗、卧龙、重阳四个街道办事处和黄埠、大路李、百尺、西洪、东洪、齐海、五龙、邵店八个乡镇是实施双替代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完成本辖区内的双替代相关工作。

2.工程进度实行周报送制度,每周五中午12点前将双替代供暖工作开展情况和改造明细表报县发改委备案,作为考核依据。

3.依法依规建立健全相关监管体系以及资金使用,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杜绝改造户的散煤燃烧出现反弹。

4.负责双替代用户采暖季财政补贴资金兑付工作。

三、国网上蔡县供电公司分工

1.国网上蔡县供电公司作为电代煤的实施主体,负责做好电代煤项目实施的技术支持、阶梯电价执行、补贴电量计量以及加大城乡配套电网建设、中心村电网改造和供电服务等工作。

2.负责开辟电代煤扩报装绿色通道,按照客户需求主动做好电网接入等服务工作,保障我县电代煤用户电力供应需求。

3.在采暖期,对实施电代煤采暖的一户一表在册居民用户按财政补贴办法做好相关数据的核算工作。

4.制定实施计划和工作台账,于每周五中午12点前报县发改委备案。

5.加强电力供暖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用电。

四、燃气企业责任分工

1.豫南燃气上蔡分公司作为气代煤的实施主体,应全力做好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做好天然气管网的规划建设,阶梯气价执行等工作。

2.在采暖期,对实施气代煤采暖的一户一表在册居民用户按财政补贴办法做好相关数据的核算工作。

3.制定实施计划和工作台账,于每周五中午12点前报县发改委备案。

4.加强燃气供暖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用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