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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0C001-2018-00659 信息来源: 上蔡县政府办公室
名称: 上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上蔡县1998级未分配普通中师生 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上政办〔2018〕116号 主体分类: 领导信息
生成日期: 2018-10-17 有效性:

上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上蔡县1998级未分配普通中师生 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上蔡县1998级未分配普通中师生安置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1010日    

上蔡县1998级未分配普通中师生安置工作

实 施 方 案

 

根据原河南省教委、省计委下发《关于下达1998年普通高等教育和普通中等专业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和2017811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答复意见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县研究决定,特制定1998级未分配中师生安置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上级文件和县委、县政府会议精神及要求,坚持事业单位进人必考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客观公正做好我县部分1998级中师生安置工作。

二、安置对象

我县1998年初中毕业考入普通中等师范学校,2001年毕业时,由原市教委将档案转到我县,就业报到证派遣到我县和我县当时接收的毕业生登记花名册相一致(含1998年入学因病休学一年于2002年毕业)的普通中师毕业生,至今尚未安置的人员。

安置对象实行一次性报名。没有参加报名考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安置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胜任小学教学任务;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安置

1.受过刑事处罚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在规定年限内不得参加本次专项招聘;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

20181010日起,通过上蔡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ngcai.gov.cn)、上蔡县人才信息网(http://www. scxrcxxw.com)、上蔡县教育电视台发布安置信息,及通过经常有信访诉求的部分1998级中师生向本级同学传递。信息发布单位为县人社局,信息发布时间为15个工作日。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1030日至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县教体局人事股

(三)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并进行信息采集。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安置工作中必须一致。

(四)报名须提交的材料。(1)《上蔡县1998级中师生安置报名表》一式2份,同时粘贴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照2张,并提供同底版电子照片(大小为35kb左右,像素比例为114×156)。(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暂无教师资格证者,也可报名)、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材料原件审验后退回,只留复印件各1份。

(五)资格审查。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名信息与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安置资格,同时建立诚信档案,弄虚作假和作弊者,5年内不准报考我县组织的各类考试。

(六)愿到教育教学岗位工作的1998级中师生根据公告安排,提交相关材料,报名登记个人信息。报名登记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名登记者,视为不愿参与安置,过期不再办理。

六、考试

本次中师生安置考试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按百分计。面试时间及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面试成绩作为本次中师生安置时选岗的依据。面试由县教体局牵头组织,面试以说课形式进行,面试教材采用上蔡县现行农村小学教材,个人自备一节课,说课时间10分钟,说课标准另行制定。

通过资格初审的中师生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初审通过的中师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2017年修订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体检当天,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若出现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本次安置资格。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事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若拟安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考察资料的,视为自愿放弃。若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本次分配资格。

九、审核与聘用审批

对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采取适当方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编委办等部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一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设岗选岗

根据工作需要和录用人数,县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将工作岗位设定到具体乡镇学校,新聘用人员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选岗具体办法在选岗前公布。被聘用人员必须按时到选岗单位报到上岗,三年内不得流动。不服从选岗意见或自愿放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岗前培训

已选岗的聘用人员参加由县教体局组织的岗前培训。

十二、纪律要求

本次安置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条件、标准、程序和回避制度,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三、特殊情况说明

已在行政和事业单位工作的1998级中师生不再安置。本次安置工作解决的是历史遗留问题,录用上岗的中师生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工龄从试用期开始计算,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从试用期开始上缴,转正定级后,纳入到现行在编在岗教师管理的相关政策之中。

本次中师生安置因说课成绩、体检不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2019年可继续申请安置。

试用期满的聘用人员没有小学及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者,不予转正定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