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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0C001-2018-00741 信息来源: 上蔡县政府办公室
名称: 上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上蔡县天然气供应应急保障预案》的通   知
文号: 上政办〔2018〕138号 主体分类: 领导信息
生成日期: 2018-12-17 有效性:

上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上蔡县天然气供应应急保障预案》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天然气供应应急保障预案>的通知》(驻政办〔201815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印发《上蔡县天然气供应应急保障预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1129日    

上蔡县天然气供应应急保障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保障应急情况时的安全用气,规范燃气供应应急管理工作和预警、响应机制,合理调配天然气资源,最大程度地降低损失,保障全县天然气供应的安全稳定。结合我县目前天然气管网输配系统、运行管理及经营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天然气利用政策》《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长效机制若干意见的通知》《民生用气保障责任书》《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十三五”天然气发展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天然气供应应急保障预案(修订)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8335号)和《河南省民生用气保障责任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当出现上游气源减供、天然气生产供应环节的突发事故和不可抗力造成的供气中断或供气量不足、天然气供需严重失衡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天然气供应紧张,有可能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用气企业的生产安全时,进入应急状态,涉及范围涵盖我县城区天然气供气区域。

1.4工作原则

天然气供应应急工作应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保公用、保民用、保重点,局部服从整体,行政手段与技术手段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形成统一指挥、规划有序、科学高效的天然气应急处置体系,最大程度地降低应急状态下天然气供应短缺对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的影响。

2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2.1组织机构

2.1.1成立由县政府办公室、发改、城管、财政、国土、环保、交通、安监、气象、公安、民政等部门组成县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全县天然气供应应急保障工作。县长李卫明同志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刘银业同志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豫南燃气等为成员单位。成员范围可根据应急工作需要而增加,实行动态调整。

2.1.2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天然气供应应急日常综合协调工作。程小汉同志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郭建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2.1.3城区设计四个街道办事应明确相应机构,负责本辖区天然气供应应急保障工作。

2.2职责分工

2.2.1县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全县天然气供应应急保障工作,研究协调解决全县天然气供需平衡的重大问题,负责紧急情况下的预警发布,负责审定天然气具体应急处置方案,统筹应急体系资源调配,决定预警和应急终止,监督相关部门的履职尽责情况。

2.2.2县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县天然气运行监测和协调,及时处理影响正常运行的有关问题;负责向上游争取资源和全县资源调配;组织制定和实施应急状态下天然气供应方案;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及信息发布,确保上蔡县天然气的平稳供应和社会稳定。

2.2.3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天然气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经费,做好应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2.2.4县城管局负责指导城镇燃气及市政公用设施的应急处置工作。

2.2.5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为恢复重建提供用地支持。

2.2.6县公安局负责协助做好事故灾难的救援工作,重点做好社会治安管控、交通管控及消防工作,保障救援工作及时有效进行。

2.2.7县环保局负责处置天然气应急情况下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

2.2.8县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运输通道畅通。

2.2.9县民政局负责发生突发事故灾害受影响人员的生活救助。

2.2.10县安监局负责组织天然气输气管道(城镇燃气及农村“气代煤”管道除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2.2.11县气象局负责及时分析、预测、发布天气预报和极端天气预警信息;根据县领导小组授权,通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向特定用户或特定范围内发布天然气供应预警信息。

2.2.12县直其它有关单位,按照各自业务分工,负责协调解决应急情况下的具体问题,确保应急措施落实并执行到位。

2.2.13豫南燃气负责区域内天然气供应和资源调配,及时报送天然气气源供应总体情况,做好资源调拨和应急处置,服从县领导小组对天然气的临时调度,努力实现天然气供需平衡。

3运行监测和预警分类

3.1运行监测

3.1.1豫南燃气企业要加强对天然气基础设施设备运行、供应等情况的监测,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天然气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及时将有关信息报送县发展改革委。

3.1.2县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本区域天然气气源、需求、运行等情况的监测,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至县发展改革委;

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气象、洪涝、地质等灾害及其他危险因素的监测,及时准确提供对天然气供应可能造成影响的监测和预警信息。

3.1.3县发展改革委密切监测全县天然气运行和平衡情况,及时掌握供需动态,加强与上级沟通联系,争取气源,合理利用储气调峰设施,稳定全县供气秩序。

3.2预警分类

天然气供需矛盾突出或发生突发事故,引发局部或区域性天然气供应紧张,并对周边环境产生严重影响;或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必须限供、停供天然气时,县领导小组可根据突发事故紧急程度实行I级、II级、Ⅲ级和IV级预警,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I级为最高级别。

3.2.1I级预警状态(红色):特别严重的紧张状态预警,全县供需缺口超过20%以上,并对全县或局部区域经济社会正常运行造成严重威胁。

3.2.2II级预警状态(橙色):严重紧张状态预警,全县供需缺口达1020%,并对经济社会正常运行产生较大影响。

3.2.3III级预警状态(黄色):较为严重紧张状态预警,全县供需缺口达510%,并对经济社会正常运行产生一定影响。

3.2.4IV级预警状态(蓝色):一般紧张状态预警,全县供需缺口5%以下。

4预警发布和应急处置

4.1预警发布

4.1.1县发展改革委监测到全县天然气供应异常或接到县内任何区域内天然气出现紧急状态的报告后,立即组织调查核实,指导有关方面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判明情况,及时向县领导小组提出预警发布的建议。

4.1.2县领导小组根据县发展改革委上报的情况,按照预警分类,在涉及天然气应急保障的工作层面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同时,加强网络监控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公众情绪。

4.2应急处置

4.2.1预警信息发布后,根据预警级别和导致紧急状态的不同原因,县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判断紧急状态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及危害程度、对用气企业安全生产的影响及危害程度,研究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建议,根据需要成立应急协调小组,及时赶赴现场,并向县政府报告情况。

4.2.2县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具体应急处置方案,分解目标任务,加强运行监控和调度,统筹调配各类资源,按照“压非保民”的原则和调峰用户清单,对工业、商业等可中断用户进行限(停)气,确保民生及重点用户安全生产用气,努力保障天然气供应平稳。

4.2.3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加强信息沟通,紧急情况下可实行日会商,做好不同情况下的应对,缓解或消除各级预警状态产生的影响。县发展改革委负责建立重大、紧急状况信息报告制度,整理汇总有关信息,分别向县政府报告,特别紧急时实行日报、专报。

4.2.4应急措施实施期间,实行24小时在岗值守。县领导小组对应急响应体系进行资源整合,统一调度,确保紧急状态下的通讯联络畅通。县发展改革委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4.2.5各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履职尽责。由于部门之间推诿扯皮、行动不力、工作失误,或隐瞒、迟报、谎报事实真相,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5应急终止

5.1调查评估

在采取一系列处置后,县发展改革委根据天然气运行和气量平衡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及时提出调整、改进建议,并及时反馈有关单位。

5.2应急终止

经评估应急响应达到预期目的后,县发展改革委提出终止建议,由县领导小组做出应急终止的决定。

6保障措施

6.1调峰能力保障

按照国家《天然气利用政策》和上级要求,加快调峰能力建设,按照不少于所辖区域内城县燃气企业高峰日用气量20%建立用户调峰能力,分层级制定“压非保民”应急预案,

细化至终端用气企业并依法明确不同层级预案启动条件和程序,科学确定压减次序,调峰终端用气企业清单及预案报县领导小组。

6.2储气能力保障

根据国家《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到2020年供暖季前,天然气销售企业应当拥有不低于其年合同销售量10%的储气工作气量,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至少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年日均3天用气量的应急储备能力,城镇燃气企业和不可中断用户应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年用气量5%的应急储气能力。根据国家要求,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已规划的加快实施建设,没有规划的加快项目谋划,积极推进项目进展,确保按期完成目标。

6.3队伍保障

各有关天然气企业应建立健全天然气供应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能力。县人民政府根据需要组织动员通信、交通、供电、供热等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参与天然气应急处置工作。军队、武警部队、公安消防等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6.4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通信部门要建立健全天然气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应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需要。

6.5技术和资金保障

天然气企业要提高应急能力,加大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加快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天然气安全运行体系。县国土局、水利局、气象局等有关部门要为天然气应急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水文服务。县财政局、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天然气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天然气应急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7附则

7.1预案根据情况适时进行更新修订。

7.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上蔡县县天然气供应应急保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上蔡县天然气供应应急保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卫明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刘银业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程小汉 县发改委主任

    赵建伟 县城管局局长

    张应春 县财政局局长

    张炳辉 县国土局局长

    李保民 县环保局局长

    王立新 县交通局局长

    于 涛 县安监局局长

    刘建宏 县民政局局长

    梁文生 县气象局局长

    王双印 县公安局局长

    扶云涛 河南豫南燃气有限公司上蔡燃气分公司总经理

成员范围可根据应急工作需要而增加,实行动态调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天然气供应应急日常综合协调工作。由程小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