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上蔡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上蔡县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上蔡县民政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1、上蔡县民政局内设机构:
办公室(社会工作股)、基层政权建设股、区划地名管理股、社会事务股、民间组织管理股、社会福利股、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殡葬管理所、勘界办、红丝带和阳光家园、婚姻登记处、殡仪馆等。
2、上蔡县民政局主要职能是:
(1)贯彻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非公募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监察责任。
(3)落实各项救助政策,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农村五保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指导救助管理站建设。
(4)负责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政策的落实并指导实施,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监督实施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动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审核全县和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上报工作;指导、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县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核;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6)组织实施有关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承担全县婚姻登记工作;指导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负责推进全县婚俗和殡葬改革。
(7)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的实施;指导全县艾滋病致孤人员及单亲家庭未成年子女的救助工作;组织、指导孤儿等困境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服务队伍建设。
(9)综合协调养老服务业发展,组织指导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有民政局本级和预算单位4个。二级预算单位如下:
1、婚姻登记处
2、红丝带家园
3、殡仪馆
4、阳光家园
三、人员构成情况
2019年上蔡县民政局机关及局属二级机构共有编制155人,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49人,实有在职人员60人。红丝带实有事业编制在职人员4人。阳光家园实有事业编制在职人员6人,殡仪馆实有事业编制在职人员62人。婚姻登记处事业编制在职人员23人。
四、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全县城乡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2、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3、“三留守”人员的普查工作;4、80岁-100岁老年人的普查登记工作。5、区划地名的管理工作;6、婚姻登记的办理;7、特困群体(五保供养)供养及养老服务业发展;8、殡葬管理工作、红丝带和阳光家园各项工作等。
第二部分
上蔡县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上蔡县民政局2019年预算批复收入总计20546.3万元,支出总计20546.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558.3万元,减少了24.2%。主要原因是优抚、安置和救灾等成立了专门的机构,业务也从民政局划转出去了。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上蔡县民政局2019年收入预算合计2054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280.85万元,占总收入25.7%;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4727.32万元,占总收入71.68%;政府性基金收入538.13万元,占总收入2.62%。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上蔡县民政局2019年支出预算合计20546.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88.96万元,占总支出的3.35%;商品服务支出422.17万元,占总支出的2.15%;对个人和家庭的支出(困难群众救助)19415.17万元,占94.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180.8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050.41万元,减少28.35%。主要原因是优抚安置和救灾等成立了专门的机构,业务也就从民政局划转出去了。
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6万元,占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01.69万元,占98.47%;卫生健康支出31.17万元,占0.6%;住房保障支出42.82万元,占0.83%。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80.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5.7%。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2090.41万元,减少28.36%,主要原因是优抚安置和救灾等成立了专门的机构,业务也就从民政局划转出去了。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上蔡县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280.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18.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商品服务支出362.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局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上蔡县民政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2.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8年减少0.9万元。
其中:公务接待费4.8万元,比2018年减少了0.1万元,主要是按照八项规定,规范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万元,比2018年减少了0.8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八项规定,严格用车制度,节减了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化。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化。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上蔡县民政局2019年商品服务支出362.17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 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性支出。其中:地名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地名编写和地名标牌管理维护、殡仪馆运行200万元、婚姻登记管理工本费、社会救助、脱贫攻坚等。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上蔡县民政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为538.1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局及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救助站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附件:2019年上蔡县部门预算公开表_[304]上蔡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