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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次数:591 投稿:上蔡县发改委 来源:上蔡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04-04


2019年上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部门预算公开


 目   

第一部分   上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上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上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上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上蔡县委上蔡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上发〔2014〕14号)文件精神,设立上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挂上蔡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县政府工作部门,规格为正科级。

       新组建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6个内设机构和上蔡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上蔡县食品药品检验中心、2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划、政策,组织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依法组织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建立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执行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配合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有关行政许可;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实施全县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抽验计划;建立药品和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化妆品的监督管理;落实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

  (四)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五)负责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八)分析掌握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形势和存在问题,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指导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乡镇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上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预算单位构成

上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

1.上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本级

2.上蔡县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3.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第二部分

上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上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收入总计1641.2万元,支出总计1641.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4.2万元,增长7.4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基本工资调标增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因人员基本工资调标增加财政负担部分略有增加;二是财政加大了对保健食品、食品流通环节、食品生产环节、餐饮服务抽验检测费经费的投入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上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收入合计1641.20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其中,财政拨款1521.2万元,占92.69%;罚没收入120万元,占7.31%。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上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支出合计164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1.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上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521.20万元,与2018 年相比增加103.06万元,增长7.2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基本工资调标增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因人员基本工资调标增加财政负担部分略有增加;二是财政加大了对保健食品、食品流通环节、食品生产环节、餐饮服务抽验检测费经费的投入略有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上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64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3.64万元,占81.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09万元,占10.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87万元,占3.04%;住房保障支出91.60万元,占5.58% 。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4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05.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36.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局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上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2.75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8 年减少4.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9.102万元,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车辆公务用车大幅减少,局机关及26个乡镇派出机构执法检查租车费用因《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调整原租车费用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反映,现调整为在其他交通费用中反映。

(二)因公出国出(境)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三)公务接待费5.3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比上年增加4.982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去年罚没收入漏编公务接待费,今年罚没收入正常预算公务接待费。我局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厉行勤俭节约。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上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40.4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9年我局暂无涉及到预算绩效管理的专项资金。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我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附件:2019年上蔡县部门预算公开表_[306]上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