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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0C001-2019-00278 信息来源: 上蔡县政府办公室
名称: 上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上蔡县2019年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等项目规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上政办〔2019〕44号 主体分类: 自然资源领域
生成日期: 2019-06-19 有效性:

上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上蔡县2019年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等项目规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上蔡县2019年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等项目规划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抓紧时间办理项目有关手续,尽快组织实施,确保如期完成。

实施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等工程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县教育、财政等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项目施工管理和资金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并协调好项目建设环境,确保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等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2019517日    

















上蔡县2019年农村中小学

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等项目规划工作

     


为确保我县2019年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项目规划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河南省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办教〔200684号)和驻马店市教育局、驻马店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依据全县中小学布局调整、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寄宿制学校建设等基建项目统筹安排项目规划的原则,消除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做到“改造一所,达标一所”,切实改善我县中小学的办学条件,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舍建筑质量和综合防灾能力。2019年全县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项目规划共安排项目学校17所,计划完成建设及改造面积25188平方米;2019年第一批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中央资金规划项目学校18所,计划完成建筑面积6204平方米、室外运动场5716平方米。2018年第三批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省级资金安排项目学校一所,计划完成建筑面积193平方米。

二、专项资金管理

(一)资金使用原则

1.2019年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应优先用于“全面改薄”五年规划中的项目和寄宿制学校建设规划中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大修改造和抗震加固类项目。如果一个学校的其他配套设施项目较小较多,可以打捆进行规划。

2019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和省级资金用于资助一体化学前教育经费投入,进一步提高公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能力。

2.专项资金必须集中使用,安排资金时不留缺口,不得用于偿还债务,不得挤占、挪用和浪费。

(二)资金来源

2019年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资金4609.1万元:中央资金2274.9万元,省级资金2022.2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4%资金312万元。

2019年第一批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中央资金997万元。

2018年第三批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省级资金24万元。

(三)资金拨付

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和工程进度申请工程建设资金时,需提供工程合同、资金使用计划、工程进度、监理、质检出具的相关材料,到县“校舍安全工程”办公室填写“项目资金审批表”,经县财政部门审核后,由县财政局直接把项目款拨付到施工单位账户。

工程验收合格后,除扣留合同价的3%作为质量保修保证金外,其它剩余部分一次付清。

三、项目工程管理

(一)项目前期工作

1.按照学校布局和功能分区,搞好项目的建设规划。按照规划做好开工前的场地清理和路通、电通、水通等“三通”工作,不得随变更改规划地点和建设内容。

2.选择符合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纸设计,本着“安全牢固、功能齐全、方便实用、科学合理”及国家《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等要求进行设计,杜绝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确保建设项目使用寿命在50年以上。

3.施工企业的选择。必须具备三级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严禁资质靠挂。要注意考察施工企业的诚信度、质量意识、资金实力、技术力量、机械设备等。

4.除实行单方造价项目外,其它项目都要经县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或委托的评审中介机构进行评审,不经过评审的项目不得进行工程招标。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体建设项目实行公开招标、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30万元以上的单体建设项目实行竞争性谈判、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单体建设项目由项目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自主选择符合资质的施工企业组织实施。

5.土建工程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工程建设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要将质量责任明确落实到单位和个人。要规范履行签批手续,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

(二)施工与质量

1.县教育、财政、建设等部门要监督施工企业按照图纸、建设标准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严格履行施工合同,把好质量关、材料关、验收关,做到文明施工。要严格施工管理,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接受监理、建设单位派往工地人员和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和验收,上道工序未经验收合格,下道工序不准施工,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翻工。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2.建设单位必须选派一名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懂技术的人员负责施工监督工作,协助施工单位处理施工中的一切事务。

3.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质量督查小组,经常对工程进行检查监督,帮助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验收工作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认真整理好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和财务资料,监理单位整理好完整的监理资料,提前三天向住建局、教体局、财政局写出验收申请,邀请住建局、教体局、财政局、设计、勘察、业主、监督单位等共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所有工程一经建设完成,必须立即组织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竣工验收。

(四)工程保修

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土建工程的保修,由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出具“工程质量保修单”(屋面保修五年,其它为二年),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由施工单位负责返修,因施工质量低导致出现维修、重建等问题的,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负担。

(五)项目工程完成时限

项目批准后,开始启动。建设单位要抓紧时间做好项目开工前期工作,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安排好足够的人力、物力和设备,在不影响质量的前提下,抓紧时间施工,工程量较小的项目必须在20199月前交工;工程量较大的项目必须在20202月底前全部完工。

四、减免与优惠收费

要认真落实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的优惠政策,积极减免各项建设收费,切实降低工程建设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予以免收。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要严格遵照《上蔡县人民政府县长会议纪要》(〔20176号)的决定执行。

五、组织与领导

上蔡县2019年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等项目由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协调和管理,涉及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工作的领导。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实行责任制,乡镇中心学校校长、项目学校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大局意识,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为发展我县的教育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1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资金项      目规划表

  2:上蔡县2019年第一批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中央和省      级奖补资金使用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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