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民政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住建局:
根据《河南省民政厅 公安厅 自然资源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民文〔2019〕16号)和《驻马店市民政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住建局关于印发<驻马店市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驻民文〔2019〕55号)要求,制定了《上蔡县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