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精神,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成立上蔡县减税降费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组 长:刘银业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翟民政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 臻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聂全志 县财政局局长
邱应征 县人社局局长
赵延军 县税务局局长
成 员:朱洪刚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工商联主席
梁新春 县统计局局长
许艳丽 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赵东洪 县税务局副局长
张连锋 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四龙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梁新红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亚敏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葛防震 县扶贫办副主任
张迎周 人行上蔡支行副行长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税务局,赵延军同志兼任办公主任。
(一)协调小组工作职责
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减税降费工作,研究解决全县减税降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政府各部门数据和信息资料共享,减少纳税人、缴费人相关涉税(费)数据、信息资料以及证明材料的报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办公会议,了解掌握减税降费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安排部署重点工作。
(二)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承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做好成员单位的联络和协调,研究提出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碰头会议,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共同会商紧急事项的落实;完成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委宣传部:协助做好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宣传工作,负责减税降费舆情监控工作。
县财政局:起草拟提请县政府研究的地方政府减税降费政策,出台国家减税降费政策需要地方配套的政策;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和减税降费规模测算等工作;适时提出调整税收和社会保险费收入预算意见;配合县人社局开展社会保险费相关工作;负责提供所监管县属国有企业改制等基础信息。
县人社局:负责提供《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所涉及的失业人员就业、创业信息;提供2018年以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涉及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明细数据;提供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相关政策的基础信息;组织相关部门共同优化社会保险费降率政策涉及的业务经办流程,协商相关部门统一降费核算口径;牵头做好社会保险费降率改策的宣传辅导;做好征收体制改革过渡期间的工作衔接;探索实施12333和12366的协调联动或“一键转接”。
县税务局:负责向纳税人宣传辅导减税降费政策;预测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对税收的影响;做好征管系统升级改造和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的核算和分析。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各类土地基础信息和二手房交易信息。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提供企业设立、变更、改制等基础信息;提供《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药监局关于罕见病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4号)涉及的罕见药、抗癌药品生产,销售企业名单。
县医疗保障局:负责提供2018年以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涉及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明细数据;提供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相关政策的基础信息;组织相关部门共同优化社会保险费降率政策涉及的业务经办流程。
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配合财政、税务部门收集政务大厅各部门税源基础信息。
县扶贫办:负责提供建档立卡人口就业、创业信息。
县统计局:负责提供全县经济指标,共享企业名录信息。
人行上蔡支行:负责及时办理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等政策退库手续。
县工商联:负责提供各类非公经济企业相关信息。
二、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抓好减税降费工作的部署、协调和落实,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研究协调力度,及时督促推动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协同配套、整体推进。要创新工作方式,简化各类退库流程,确保应退税款及时足额退付给纳税人,实施涉税数据共享共治,建立涉税大数据交换工作机制,加强协同配合,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交流协作、资源共享。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要不断完善减税降费宣传培训、协调组织、落实工作机制,主动对标一流,确保政策落地落实,要进一步配套完善地方税费减免政策,持续减轻企业负担,降低涉企收费,发挥减税降费政策对改善民生和打好“三大攻坚战”的支持作用,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