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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医疗救助

浏览次数:311 投稿:manage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20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豫政办〔2006〕34号)规定:各地要根据豫政办〔2005〕64号文件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救助方案。在方案制定前,要对当地救助对象人数、患病情况、就医情况、卫生机构的就诊和费用情况等进行摸底调查,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逐步调整、保障适度的原则,合理确定补助范围、医药费补助的起付线、封顶线和补助比例。既要防止补助标准过高,影响救助基金的收支平衡;又要避免补助标准太低,起不到救助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