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9-05-10 16:16
信息来源:
上蔡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上蔡县2019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5月8日
上蔡县2019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豫发〔2018〕19号)、《中共驻马店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驻发〔2018〕19号),深入实施《上蔡县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持续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全县水环境质量,特制定上蔡县2019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结合四水同治、河长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工作要求,以持续改善全县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防控水环境风险为底线,以依法治污、科学治污、全民治污为路径,统筹推进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全域清洁河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四个标志性攻坚战役,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清河行动、农村污水整治和农村垃圾整治五大攻坚行动落实,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全县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工作目标
上蔡县省控前相湾断面1-6月份达到Ⅳ类,7-12月份达到Ⅲ类;市级重点考核控制断面上蔡县李屯断面1-6月份达到Ⅳ类,7-12月份达到Ⅲ类;驻马店市县级考核控制断面上蔡县吴寨断面1-6月份达到Ⅳ类,7-12月份达到Ⅲ类;大冀桥断面2019年达到Ⅲ类。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
1.深入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的要求,系统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2019年,县城基本完成建成区黑臭水体截污纳管、排污口整治任务。持续深入排查,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并按要求填报至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对已完成整治任务的黑臭水体,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果,达到长治久清,并按要求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县住建局牵头,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分局、城市管理局、水利局参与)
2.加快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按照《驻马店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2018-2020年)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至2019年底前,洁美污水处理厂出水全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2019年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9.5%以上。(县住建局牵头,发展改革委、城市管理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分局、街道办事处参与)
3.促进城镇污水再生利用。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用建筑要建设中水设施。加快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县住建局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城市管理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分局、街道办事处参与)
4.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对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重金属等污染物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加强设施运行监管,提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水平。2019年,县城污泥处理率85%以上。(县住建局牵头,城市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参与)
(二)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
1.持续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排查整治任务。要建立健全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县级、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清理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工作。(县生态环境分局、水利局牵头,城市管理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2.开展千吨(供水规模)或万人(供水人口)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工作。按照国家要求,2019年要进一步对日供水在1000吨或供水人口在10000人以上的所有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划、立、治”工作。一是摸清水源地数量;二是组织划定保护区,已划定保护区的需要调整的进行依法调整;三是设立保护区界标界桩及警示标志;四是认真排查整治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环境问题,并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推进整治。2019年6月底前完成水源地基本信息、问题清单、整改方案和整治进展情况,2019年10月底前完成保护区划定工作。(县生态环境分局、水利局牵头,城市管理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3.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划定并规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推进规范化建设。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管理。定期监(检)测、评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水源地应急保障体系。单一水源供水的城市要加快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县水利局、生态环境分局、城市管理局、财政局、卫健体委按职责推进实施,)
(三)打好全域清洁河流攻坚战
1.推动河流综合治理与水生态修复。结合“四水同治”、河长制等工作要求,持续开展河水域岸线综合整治,谋划实施综合治理工程。2019年完成2个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任务。(县水利局牵头、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参与。)
2.整治入河排污口。在2018年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认真组织对辖区内河流、沟渠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城市建成区、产业集聚区及工矿企业的入河排污口进行排查整治。建立台账,制定整治方案,优先重点对污染负荷较重、排污量较大的入河排污口进行整治。要强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的组织协调,形成部门合力,共同推进此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县水利局牵头,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3.改善河流生态流量。完善水资源配置体系,建设水系重大连通工程,充分利用水资源分配量,最大限度地补充河流生态流量。做好闸坝联合调度,根据水环境质量改善需求科学确定生态流量。要采取生态补水等综合措施,确保河流水质稳定达标。2019年底前,全面建立主要河流生态流量调度机制。(水利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参与。)
(四)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1.治理农村污水、垃圾。以乡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实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各地要因地制宜采用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在2018年优先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流两侧、乡镇政府所在地、交通干线沿线和县界周边乡镇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的基础上,2019年,全面推进全县村庄污水的收集处理。加大财政运维投入,乡镇政府、办事处要负责已建成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推广农村生活垃圾“户投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探索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运营机制,到2019年全县80%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牵头,财政局、卫健体委、生态环境分局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2.防控农村改厕后粪污污染。农村改厕后的粪污必须得到有效收集处理或利用,坚决防止污染公共水体。改厕后,污水能进入管网及处理设施的,必须全收集、全处理并达标排放;不能进入污水处理设施的,应采取定期抽运等收集处置方式,予以综合利用,有效管控改厕之后产生的粪污。(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牵头、县卫健体委、生态环境分局按照职责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配套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适宜的粪便污水防渗防溢流贮存设施,以及粪便污水收集、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积极引导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畜禽养殖废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巩固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2019年,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设施配套率达到8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0%。(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财政局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五)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水污染防治工作
1.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制定实施2019年度落后产能淘汰方案,并向社会公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分局参与。)
2.严格环境准入。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产业布局开展规划环评,严格项目环境准入,严格控制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环境风险项目。(生态环境分局和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局、住建局参与。)
3.全面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加强农副食品加工等水污染物排放行业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县生态环境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发展改革委、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参与。)
4.开展交通运输业水污染防治。配合市交通部门开展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和利用设施建设。(县交通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参与。)
5.节约保护水资源。严格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台账监管,建立国家、省、市重点监控用水单位三级名录,加快节水产业发展。2019年年底,全县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指标为36.9立方/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标为18立方/万元。配合市水利部门进一步推进实施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地下水超采区治理规划及地面沉降区地下水压采方案,着力抓好地下水严重超采区综合治理工作。(水利局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参与。)
6.全面完成地下油罐改造任务。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快工作进度,务必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双层罐或防渗池改造任务,并进行防渗漏监测,防止地下水污染。(县生态环境分局、市商务局、应急管理局按职责推进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参与。)
7.圆满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要求,全面完成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生活垃圾处理、畜禽养殖粪便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任务(附2019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庄名单)。
2019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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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所在乡镇街道 |
建制村名称 |
完成时间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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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行政区划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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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百尺乡 |
411722217 |
下地关村 |
2019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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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杨集镇 |
411722102 |
中吕村 |
2019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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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崇礼乡 |
411722210 |
后店村 |
2019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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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岳寺乡 |
411722215 |
时庄 |
2019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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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小岳寺乡 |
411722215 |
大岳寺村 |
2019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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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东岸乡 |
411722212 |
张尧村 |
2019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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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和店镇 |
411722206 |
孟营村 |
2019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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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邵店镇 |
411722109 |
集南村 |
2019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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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黄埠镇 |
411722101 |
南王楼村 |
2019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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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东洪镇 |
411722108 |
穆庄 |
2019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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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大路李乡 |
411722201 |
塘楼村 |
2019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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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韩寨乡 |
411722204 |
郭庄 |
2019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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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洙湖镇 |
411722103 |
苏庄 |
2019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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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无量寺乡 |
411722202 |
王连湖村 |
2019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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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五龙乡 |
411722204 |
曾楼村 |
2019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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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党店镇 |
411722104 |
贺楼村 |
2019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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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卧龙街道办事处 |
411722003 |
苗沟居委会 |
2019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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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芦岗街道办事处 |
411722002 |
文楼村 |
2019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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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蔡都街道办事处 |
411722001 |
石桥居委会 |
2019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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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重阳街道办事处 |
411722004 |
李斯楼居委会 |
2019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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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结合本年度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组织制定实施本辖区2019年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各项措施,强化治理要求,确定资金来源,明确完成时限,切实抓好落实;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要依据职责分工,对本单位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制定具体的年度推进方案,督促本系统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严格督查督办
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将组织对相关单位2019年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督办,视情况将分别采取致函、曝光、约谈和提请相关部门问责等措施,强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促进全民治污
积极宣传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及时按规定发布水环境有关信息;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知识,广泛开展普法活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动员全民参与,努力构建全民治污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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