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6-06 18:10
信息来源:
水利局 农业农村局
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
第5号提案的答复
张玲、赵付申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水利工作的提案”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们对我县水利事业发展的高度关注与深入调研!您们在提案中指出的农村水利工作现存问题,对我们完善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结合我县实际职能分工,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案问题的职能说明
1. 设施管理权责:我县属平原井灌区,无传统灌区渠道。截止目前,我县没有一座排涝泵站,也没有溢洪道等设施。自2019年机构改革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职责已划转至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我局目前主要负责县域水资源调配、水旱灾害防御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工作。
2. 污染治理职责:2019年机构改革后,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等职责已明确归属县生态环境部门,我局主要配合开展水资源保护与水功能区监管。
3. 基层管理变革:2005年机构改革后,原乡镇水利站已整合至乡镇农业中心,导致水利设施管理力量分散,存在专业技术衔接不足等问题。
二、下步工作举措
1.强化设施维护与改造: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机井普查,建立“一机一档”动态管理台账,重点推进淤塞机井清淤、泵管更换工程,制定年度维护计划,逐步改善机井运行状况。探索建立“政府主导 + 村级自管”的维护模式,引导村委会参与设施日常管护。县水利局积极争取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省级水利救灾等专项资金,优先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升级改造。
2. 完善分级管理体系:推动农村水利设施按照工作职责进行精心管护,明确农业农村局负责农田水利工程、水利局负责农村供水工程、乡镇农业中心负责属地设施日常巡查的职责分工。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管理体系,明确农业中心水利管理职责,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升基层人员专业能力。完善水费收缴制度,探索“计量收费 + 补贴”模式,保障设施维护经费。
3. 拓宽资金投入渠道:一是加大县级财政对农村水利的倾斜力度,设立农村水利专项维护基金;二是探索“水利项目包”整合模式,打包农村饮水安全、节水改造等项目申报专项债;三是对社会资本参与的智慧水利项目给予贴息支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4. 提升工程建设标准:2006年国家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时设计标准较低,只要满足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四项指标就行,即水量每人每天不低于35升;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规定;用水方便程度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或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800米、垂直高度不超过80米;供水保证率一年总天数不低于90%。在新建农村供水项目中,我局将严格执行2018年最新行业标准和2022年水质标准,科学规划设计。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农业农村部门应优先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推广智能灌溉控制系统,提高项目建设质量。
5. 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联合县发改委、农业农村局实施“节水增效”行动,利用“水价改革”资金对采用滴灌、喷灌技术的农户给予设备补贴,推广农艺节水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6. 加强部门协同治理:我局将强化与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协作,建立水资源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在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农村水利事业发展。
再次感谢您们对我县水利工作的宝贵建议!我们将持续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切实推动农村水利工作提质增效,不断提升水利服务保障能力。恳请您们继续监督指导,共同推进我县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5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