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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驻马店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3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6-07-10 10:40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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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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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驻马店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3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王红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破解农村旧房翻建审批难题,切实保障农民居住权益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旧房翻新是保障农民居住安全、提升生活品质的民生要事,但当前存在审批流程繁琐、材料要求苛刻、历史遗留问题难处理、政策执行“一刀切”、服务保障缺位等突出问题,导致农民“翻房难、翻房贵、翻房慢”,住房权益难以有效保障。为破解审批堵点、规范建设管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一、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

(一)在“责”字上下功夫,加强领导。针对当前农村自建房管理短板问题,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全县有关宅基管理、审批等工作实际情况,统筹自然资源、信访、司法、法院等编印了《上蔡县农村宅基地管理指导手册》,对农民自建房的审批、监管,以及镇、村和相关单位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做到农村自建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成立了上蔡县农村宅基地和自建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任组长,相关职能局委一把手任副组长,成员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信访、住建等局委分管副职和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形成“部门联动、上下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求乡镇推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以乡镇政务服务中心为依托,设立农房翻新审批专窗,整合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村镇建设等部门职能,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套材料流转、一次现场勘查”。取消部门间重复审核、多头踏勘,推行联审联办、联合踏勘机制,杜绝“体外循环”和超时办理 。

(二)在“审”字上做文章。精简申请材料。根据《上蔡县农村宅基地管理指导手册》,我县农村自建房遵循四个原则才能施工,一是“一户一宅”原则,即建房户持身份证、户口本、宅基证复印件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必须符合“一户一宅”、拆旧建新四邻确认没有纠纷,经村两委调查确认无误,由支部书记签字盖章后有村两委负责此项工作干部上报到乡镇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不让群众多跑腿,找人难的情况发生。二是符合乡村规划原则,建房户必须规范填写建房审批表,详细填写申请建房的高度、面积、四邻边界等,由村镇规划办、国土所进行实地勘验,不得非法占用土地、超高超面积、擅自移位。推行“免交、容缺、共享”免交非核心材料:对旧房权属证明、邻里协议、危房鉴定等材料,能通过部门内部数据共享获取的,一律免交;无权属争议的老旧房屋,可凭村委会出具的历史使用证明替代产权证明,简化了证明材料。三是分类审批,差异化管理。原址原面积、不改变结构、不增加层数的危房修缮/翻建:实行备案制,村委会初审后报乡镇政府备案,当日办结。原址适度扩建(不超当地宅基地标准)、加层(不超3层),按简易审批办理,重点审核规划与安全条件。涉及异地重建、超面积、地质灾害区等特殊情形:按常规审批,严格把关但限时办结。

二、破解历史遗留难题,消除审批堵点

(一)妥善处理无权属证明房屋。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分类认定”原则,对1999年之前建设、无产权证明、长期自住、无争议的旧房,由村委会公示(7天无异议)、乡镇政府核查后,直接认定宅基地使用权,无需补办历史手续。

(二)化解邻里边界争议。建立村级调解、乡镇仲裁机制,旧房翻新涉及邻里地界纠纷的,先由村委会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乡镇自然资源所现场测绘、依法裁决,杜绝“一户争议、全村停批”。

(三)灵活处理规划冲突。对“先有房、后规划/修路”导致旧房位于规划红线、道路控制线内的,不得简单禁止翻建:能原址优化(缩小面积、调整高度)满足管控要求的,允许翻建; 原址无法翻建的,由政府协调村内闲置宅基地调剂,或纳入危房改造、避险搬迁计划,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

三、优化政策执行,杜绝“一刀切”

(一)明确审批负面清单,划清可批与禁批边界。严禁将非危房、不占耕地、符合规划的旧房翻新纳入禁批范围;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外的区域,不得随意设限。对危房翻建,坚持“生命安全优先”,特事特办、优先审批 。

(二)统一标准、公开透明。制定县域统一的农房翻新审批标准(宅基地面积、层高、间距等),并在村委会、乡镇政务大厅公示上墙,杜绝“人情审批、随意加码”。

(三)严禁违规收费,降低翻建成本。审批环节零收费,取消图纸审查、测绘、备案等各类违规收费。 

四、强化服务保障,健全长效机制

(一)下沉服务,靠前指导。乡镇干部、村干部上门服务,提前告知审批条件、流程、材料;对年老体弱、文化程度低的农户,全程代办审批手续 。

(二)加强质量安全监管,防风险保安全。推行“带图审批、按图施工、依图验收”,重点监管地基、主体结构、抗震设防等关键环节;免费提供乡村建设工匠培训,持证上岗,保障施工质量;建立农房安全常态化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监督问责。设立农房翻新审批投诉热线、线上平台,对推诿扯皮、超时办理、违规收费、“一刀切”等行为,严肃问责、公开曝光。

(四)推进数字化审批,提升便利度。搭建县域农房审批线上平台,实现“网上申请、线上审核、电子证照、邮寄送达”,让农民“足不出户办审批”。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级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为责任主体,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强化政策宣传:通过村广播、宣传栏、微信群、入户讲解等方式,普及农房翻新审批政策、流程、标准,消除农民信息壁垒。

三是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将农房翻新审批服务效率、农民满意度纳入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年度考核,倒逼责任落实 。

破解农民旧房翻新审批难,核心是简化流程、分类施策、保障权益、优化服务。通过以上措施,既能规范农村建房管理、守住安全底线,又能切实解决农民“急难愁盼”问题,保障农民住房权益,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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