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解读:《上蔡县兴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担保管理办法的通知》
电话解读:《上蔡县兴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担保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政[2015]87号)
一、出台背景
为支持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贯彻落实《中共上蔡县委、上蔡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培育新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上发[2014]7号)文件精神,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目的意义
解决对符合条件的涉农新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融资难问题。
三、担保贷款对象
农业产业联合体、农业产业联合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专业大户、涉农企业、其他符合条件的“三农”实体。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
四、担保贷款范围
主要包括用于购买种子、苗木、化肥、农药、饲料等生产资料及收购、销售农产品的流动资金;用于购置农业机械、生产用具及配套设备;用于建设农业基础设施。
五、贷款期限
种子、苗木、化肥、农药、饲料等贷款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六、担保贷款流程
贷款单位向其所在乡镇政府提出贷款申请,由其所在乡镇政府向县兴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推荐。
七、有关事项
解读单位:上蔡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6-69226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