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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上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蔡县财政支持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0-09 15:15

信息来源:

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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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09 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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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上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蔡县财政支持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蔡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上蔡县财政支持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上政办〔2017129号),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建立健全我市农业信贷担保服务体系,切实放大财政支农政策效应,撬动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农业,夯实乡村振兴产业基础,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一、背景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构建“五位一体”支持模式  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豫财农〔2016189号)精神,为更好地发挥政府投入的调控引导作用,吸引、撬动更多金融资本投入我县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领域,破解我县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难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设立县级财政支持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基金(以下简称“农业担保风险补偿基金”)。为规范农业担保风险补偿基金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搭建覆盖全、上下联动、运行高效的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络,形成以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为基础、多种合作模式相互促进的“政银担保投”联动支农机制,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实现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覆盖全市农林畜渔生产、农田建设及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产业融合项目;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各项主要指标达到全先进行列。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就农业担保风险补偿基金设立和适用、服务对象、各方职责等三个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一是设立和适用。县政府预算安排或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设立规模为人民币500万元的农业担保风险补偿基金,并根据县级财力状况,结合县域内农业产业发展现状和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以及省农信担保业务风险防控、服务农业经营主体等情况分批转入,委托省农信担保负责管理。省农信担保和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实际转入省农信担保专户的农业担保风险补偿基金放大6-10倍的额度,为县域内农业经营主体在合作银行的贷款提供担保。

二是服务对象。农业担保风险补偿基金主要服务对象包括: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国有农(林)场中符合条件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服务范围限定为粮食生产、畜牧水产养殖、菜果茶等农林优势特色产业,农资、农机、农技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农田基础设施,以及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家庭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农村新业态。

三是各方职责。县政府成立上蔡县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融资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办公室设于县财政局,成员由财政局、农业局、县政府金融办等部门业务骨干组成,可依情况调整。领导小组负责筹集、拨付和监管农业担保风险补偿基金,指定县财政局负责项目推荐及运作。省农信担保制定基金账户管理办法,保障资金安全,推动合作银行开发合适信贷产品,简化流程,制定项目操作细则,引入合作金融机构,创新合作模式,建立统计报告制度。中原农险为农业经营主体出具贷款保证保险保单,提供保险服务,协助保后管理,违约时代偿并追偿,处理不良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