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90628272P1891-2026-00038 | 主题分类 | \ |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上政〔2025〕17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11-15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索 引 号 | 90628272P1891-2026-00038 |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
| 文 号 | 上政〔2025〕17号 |
| 成文日期 | 2025-11-15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上政〔2025〕17号
上蔡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上蔡县防范低温雨雪冰冻
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修订后的《上蔡县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5年11月15日
上蔡县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应急预案
2025年11月
目 录
上蔡县防范低温雨雪冰冻
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止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次生、衍生灾害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减轻或者避免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维护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有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驻马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驻马店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河南省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驻马店市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上蔡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特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 三中全会精神,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做到 “两个坚持、 三个转变” ,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依法防控原则,加强上下联动、部门协同、 社会动员、 群防群治, 科学有效防范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把保民生、 保交通、 保供电、保安全、保稳定作为主要任务,实行科学救援,落实保供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包括:冷空气大规模侵袭造成大范围急剧降温、低温寒潮、暴雪和因雨雪形成冰冻等气象灾害,以及由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农业、交通、城市运行、生产安全等其他次生、衍生灾害或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1.5灾害风险分析
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主要危害风险包括:群众生活方面,可能导致生活物资供应紧张,出行困难,引发群众身体健康疾病;交通方面,由于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高速公路、国(省)道公路受阻,行车时因道路结冰造成交通事故或造成交通中断,可能引发大面积交通拥堵、人员滞留;水、电、气、暖、通信等设施方面,易导致电线结冰、供水管道破裂、电力杆塔和通信基站等倒损,造成电、水、气、暖、通信网络等供应中断;构筑物方面,可导致危房、简易大棚、车棚等构筑物受压倒塌;农业生产方面,可导致农作物受冻受害,影响大棚蔬菜生长,造成农产品供应减少,影响畜牧、渔业越冬保种;地质灾害方面,降雪、降水、冻融等可能引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安全生产方面,影响户外施工、作业及起吊、装卸、危险品运输等工作,增加事故发生几率。
1.6应急处置原则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由各级政府及其应急指挥机构统筹,各乡镇政府(街道)及相关部门、单位根据灾情实际和波及范围负责本地区、本行业或本部门灾害应急处置。当灾害发生后,事发地各乡镇政府(街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全面组织应急处置,由县政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统筹指导;当灾害影响较大、灾情较重时,由县政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由县级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应对。
2组织指挥体系
2.1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上蔡县人民政府成立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统筹组织指导协调全县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指 挥 长:李 超 县委书记
李慧阳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戴沅航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指 挥 长:刘 军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鲁 平 县人武部部长
王新伟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中山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丁 磊 县气象局局长
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张中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成员:县委宣传部、县气象局、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城市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卫健体委、县应急管理局、县文广旅局、县人武部、武警上蔡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红十字会、县融媒体中心、县供电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县铁塔公司,其成员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1。
1.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突发事件,县指挥部启动Ⅰ、Ⅱ级应急响应,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报告,在市指挥部启动Ⅰ、Ⅱ级应急响应,市指挥部统筹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后,县指挥部配合市指挥部成立综合协调组、救援救灾组、监测预警组、交通处置组、物资保障组、社会运行组、医疗卫生组、宣传报道组等若干应急处置工作组,工作组成员脱离原单位工作实行集中办公,确保应急高效和指挥及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成及职责见附件2。
2.初判发生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突发事件,县指挥部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原则上由县政府负责应对,由县指挥部牵头具体实施,乡镇政府(街道)政府负责先期处置。
3.初判发生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件,原则上由各乡镇政府(街道)负责应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及事发单位负责先期处置。
4.县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县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县防灾减灾应急指挥部、县社会安全应急指挥部等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按照分类处置原则和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在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在各自专项领域内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5.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城市管理、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以及市场监管等领域内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部门应急预案,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专项指挥部、应急机构和牵头部门按照职责同时联动,对事发地乡镇(街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处置工作进行指导。
6.各乡镇政府(街道)结合本辖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情况实际和工作需要,比照县指挥部成立本级防范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一般突发事件的处置应对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行政村(社区)要积极履行防灾减灾救灾职责,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和工作机制,加强灾害防御和先期处置能力。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处置工作流程图见附件3
2.3县指挥部联动机制
2.3.1 日常联络机制
由县指挥部牵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的工作要求, 研究重要事项,协调解决灾害防范和应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单位) 和各乡镇政府(街道)按照职能职责抓好责任落实,共同做好灾害的应对工作。
2.3.2 会商研判机制
1.定期会商机制。由县指挥部牵头,每年11月初,对全县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趋势进行会商研判, 编制综合分析报告并向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发送;每年11月至次年2月,每月月末对下月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趋势进行会商研判, 编制分析报告并向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发送。
2.预警会商机制。当县气象部门发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警时,县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县指挥部办公室视情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开展会商研判,安排布置防范应对工作。
3.灾中研判机制。灾害发生后,县指挥部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分析研判灾情,了解应对处置情况,研究部署应对处置工作。
2.3.3 灾情报送机制
1.灾情报送原则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报送和处理应遵循及时快捷、真实全面的原则,险情、灾情等相关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遇到突发险情、灾情, 受灾乡镇政府(街道)指挥部和各部门(单位)应按行业归口收集处理信息,及时向县指挥部和上级对应部门报送,并持续跟踪了解和掌握险情、灾情动态,做好续报工作,原则上以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当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灾情的紧急情况下可越级报告。
县指挥部接到较大以上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县委、县政府,并做好续报工作。
2.灾情报送内容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 灾害发生时间、范围、强度和趋势,因灾导致死亡、失踪、受伤、受影响和已转移安置的人数,救援力量出动和其他已采取的措施,农牧渔业、林业等受灾情况, 旅游者滞留人数和时间, 房屋倒塌及严重损坏情况,交通、电力、通信等重要设施损坏情况等。
3.灾情报送时限
受灾乡镇政府(街道)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单位),在接报后1小时内及时向上级机构报告,并根据事态进展,续报应对处置等有关情况,应急响应终止后提交终报。
2.3.4信息发布机制
1.信息发布原则。及时、客观、准确向社会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情和防范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2.分级发布机制。县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发布较大及以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在重要信息发布前,由县指挥部牵头会商有关部门共同审核,并征求县委宣传部意见。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分别由受灾乡镇政府(街道)气象灾害指挥部统一发布。
3.加强舆论引导。深入报道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抢险救援救灾工作进展,大力宣传先进模范和典型事迹,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预防监测预警
3.1灾害预防
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前移防御关口,做好各项灾害防范准备工作,最大程度降低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主要包括并不限于以下预防措施:
1.加强灾害预报预测,气象部门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加强低温、暴雪、寒潮等气象灾害的预报预测;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局分局、县水利局等部门以及电、油、气等行业领域会同气象部门,共同做好因气象灾害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会商研判。
2.做好灾害应急准备,预置预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装备和救援专家、队伍,加强各级各部门值班值守,确保灾害或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快速响应、及时处置。
3.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有关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4.加强城乡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等风险隐患排查,加强低温雨雪冰冻条件下生产安全等相关技能培训;做好水、电、气、暖、通信、气象、农业等易受低温雨雪冰冻影响的设备设施防冻准备。
5.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增强防灾意识、做好个人防护。
6.做好老人、学生、残疾人、生活困难人员、前期受灾安置人员等重点群体防冻防灾保护,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和生活物资供应等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其他各项准备。
3.2灾害监测
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完善城区和乡镇(街道)三级监测网络,提高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综合监测能力。气象部门负责发布低温、暴雪、寒潮等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信息,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县指挥部报告,并通报有关部门。
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委宣传部、县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本系统、本行业相关监测预报工作,结合气象监测预报预测信息,开展本系统、本行业影响及危害分析研判,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县指挥部报告相关情况。
3.3灾害预警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低温、暴雪、寒潮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由气象部门根据气象灾害预警分级标准负责制作,并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预警等级由高到低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低温、暴雪、寒潮气象灾害预警标准(试行)见附件4,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有关部门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研判本行业、本领域可能面临的风险,根据需要联合气象部门发布本行业、本领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预警信息。
3.4预警行动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原则,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在县气象局发布低温、暴雪、寒潮等灾害预警后,应立即采取果断有力措施,为可能发生的灾害做好充足准备。
3.4.1县指挥部行动
1.组织有关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开展调度会商,研判监测预警信息和灾害发展趋势,根据会商研判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灾害应急响应,指导有关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做好灾害防御和应急准备工作。
2.预置准备县级抢险救灾物资装备、队伍、专家,必要时,将物资装备、救援队伍前置到可能发生重大灾害的地区或关键部位。
3.必要时,派出工作组奔赴灾害风险较大地区,督促指导当地灾害防御和应急准备工作。
4.发布指令,强化各级各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重视程度,要求有关地区、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灾害防御相关措施,如有必要及时果断采取“关、停、撤”等措施,全面做好灾害防范应对。
3.4.2属地政府及指挥机构行动
1.组织气象、应急、农业农村、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城管、水利等有关部门开展会商研判,分析监测预警信息和灾害发展趋势,决定是否启动灾害应急响应,指导有关基层政府、单位做好灾害防御和应急准备工作。
2.加强巡查检查,督促有关基层政府和部门单位压实责任,全面落实灾害防御措施,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等,及时发现并整改薄弱环节。
3.高度关注并做好重点区域、重点群体灾害应对准备,组织有关部门对在建施工工地、前期受灾地区、敬老院、学校、医院、农业种植养殖场所等重点区域进行风险排查,督促加强灾害防范应对,做好老人、学生、残疾人、生活困难人员、前期受灾安置人员等重点群体看护保障,及时组织受灾害威胁地区的群众转移撤离。
4.预置预备各类应急资源,协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救援力量做好值班备勤,调集备好除冰雪装备器材、消融雪物料等物资,有关应急处置和操作保障人员保持值班值守,确保能够随时投入灾害应急处置。
5.加大灾害预警宣传,及时发布、传播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增强全民防灾救灾意识,公布信息接收、咨询、求救方式,向社会公告采取的有关特定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劝告等。
6.加强维护社会治安、市场经营秩序,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通信、气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行。
7.印发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通知,根据灾害预警和实际情况,必要时下达停工、停学、停业、停运等预警指令。
3.4.3有关部门、单位行动
1.各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应急值守,加强信息通报,气象等部门加强监测,适时提高预报频次,保持应急通信畅通。
2.县发改委、县工信局等部门协调保障煤、电、油等重要资源供应,协调做好重要能源设施的防冻防结冰工作,加强运行状况监控并做好应急准备。
3.县公安机关加强道路巡逻、治安管控,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加强警情事件信息的收集处置,视情实施道路交通管制。
4.县交通运输部门指导上蔡县汽车站等做好灾害防范和应急准备,高速公路、国省干道等管理部门及时清除积雪结冰,视情采取管控、限速等措施。
5.县城市管理部门指导城乡公共运行管理单位预备预置应急装备、物资、人员,做好城市道路积雪、结冰清除准备、及时处置室外公共广告牌和城市绿化树木隐患,做好供水、供气、供暖等设施排查和防冻工作,加强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
6.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建筑、市政工程在建工地临时建(构)筑物等,加强巡查并及时排除隐患。必要时通知房屋建筑和雨雪冰冻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暂停室外施工作业。
7.县教育部门指导各级学校、幼儿园、教育机构做好老师、学生、幼儿防灾宣传教育,加强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做好因灾停学、停课的应对措施。
8.县民政、应急、残疾人保障等部门,加强对福利机构服务对象、受灾安置群众、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关爱扶助,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御寒物资,保障群众温暖过冬。
9.县商务、县市场监管等部门指导协调做好生活必需品现场供应保障和价格总体稳定,协调维护市场秩序;商务部门还应指导加油站、商场、超市等单位开展预警行动。
10.县农业农村等部门指导协调做好蔬菜、畜禽、水产等设施农业生产防寒防冻和抵御极端天气准备。
11.县自然资源、应急、水利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威胁点、主要河道、水库、农村供水设施等低温冰冻监控,指导协调做好极端天气影响下农村供水保障等工作,加强工程运行情况监测,指导管理单位开展巡险查险,及时排查、抢修因灾受损工程设施设备。
12.县文广旅部门负责指导旅游景区(点)、文物保护单位等做好防灾救灾准备,排查风险隐患,调控游客流量,及时转移、疏散受威胁游客,必要时关闭景区(点)。
13.县电力、通信、供水等单位及时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检修设施设备,加强供应运行监控,完善应急抢修、应急保供等预案,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准备。
14.县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电信运营企业应当在收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提供的实时预警信号后15分钟内开始传播该预警信号信息,并标明发布时间和气象台站的名称,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群众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和应对宣传。
15.其他相关地区或部门及时组织分析本地区本行业可能受到影响的范围、程度等,安排部署有关防范性措施。
16.当灾害风险已经解除,预警发布部门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有关政府、部门在保证安全有序前提下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引发灾害或突发事件后,相关部门(单位)、事发地乡镇政府(街道)要按照信息报告制度和相关预案的规定,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上级政府报告,并抄送同级应急部门。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灾害或自然灾害突发事件,要按照“15分钟内电话报,35分钟内书面报”的规定和“边处置边报告”的要求,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值班室和县指挥部报告。县级主管部门如先接报,须同时报送县委、县政府和县指挥部。特别重大或特殊情况,应立即报告。
灾害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性质、简要经过、影响范围(含环境影响)、人员伤亡和失联情况、房屋倒塌损坏等经济损失情况、交通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损毁情况、现场救援情况和已经采取的其他措施等。为保证信息报送及时,报送单位须严格规范信息初报、续报内容,严格执行报送时限规定,做好灾害信息动态跟踪。
4.2先期处置
1.灾害发生后,事发地行政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其他组织要立即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乡镇政府(街道)要调动基层应急队伍,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县政府、县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单位报告。
2.事发地乡镇政府(街道)及其应急指挥机构接报灾情后,根据灾情实际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到事发现场指挥抢险救灾,采取切实必要应急处置措施,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有效保障交通运输、城乡基础设施、生产经营单位、群众基本生活等各方面运行安全,确保科学、有效、有序开展抢险救灾。
3.经先期处置仍不能控制灾情或即将发展到或已达到重大以上灾害级别时,由县指挥部向市指挥部报告,在市指挥部启动市级应急响应后,由县指挥部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分工迅速全力开展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灾害威胁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应急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抢修公共设施,接收分配援助物资。县指挥部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或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现场处置工作。
4.3应急响应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实行分级响应,响应级别由高到低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由县指挥部指挥长组织研判并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县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组织研判并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组织研判并决定启动。
4.3.1Ⅰ级应急响应
(一)响应条件。达到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县指挥部启动I级应急响应后,要立即向市指挥部报告,在市指挥部启动I级应急响应后,县指挥部应立即组织召开应急处置工作组会议,安排部署先期处置工作。
1.县气象局发布低温、暴雪、寒潮Ⅰ级预警。
2.灾害造成高速公路、普通国道交通中断,出现大量车辆积压,并影响到周边市域高速公路、普通国道正常运行,且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48小时以上;造成铁路繁忙干线(包含高铁线路)中断行车3小时以上,其他线路中断行车6小时以上;长途客车站旅客大面积滞留无法疏散;造成特别重大交通运输事故。
3.灾害导致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4.灾害造成特别重大型地质灾害。
5.文旅等群体性活动500人以上因灾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6.其它领域发生的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或其引发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二)县指挥部响应行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动:
1.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召集受灾乡镇政府(街道)主要领导、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召开调度会商紧急会议,掌握灾情,研判灾害发展趋势,部署应急处置任务。
2.启动应急处置工作组,有关成员单位人员快速到位,在县指挥部办公室集中办公。
3.发布全力做好灾害应急救援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发布有关命令、指令,保证有关工作信息及时上传下达并联络通畅。
4.根据应急救援救灾工作需要,成立一个或多个现场应急处置指导组,赶赴受灾严重地区,现场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帮助解决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汽车站等因灾滞留人员食宿问题。
5.加强加密监测和灾情信息收集,每日8时、18时,县气象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报告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灾情损失、应急处置等情况,突发灾情、险情随时报告。
6.根据事发地请求和抢险救灾需求,调度县级救援装备、物资、队伍、专家等赶赴现场抢险救灾,必要时向市有关局、委申请救援救灾支援或按程序申请武警部队和预备役救援力量增援。
7.每日8时、18时,收集各灾害发生地乡镇政府(街道)应急处置进展和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随时报告。
8.建立统一信息发布平台,依法依规及时发布灾害实况和灾情信息,组织协调媒体做好灾害现场和抢险救灾新闻报道,加强社会公众舆论引导。
9.统筹调配救灾救助资金、物资,做好灾情统计评估、善后处置、灾后重建等工作准备。
4.3.2Ⅱ级应急响应
响应条件。达到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县指挥部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后,要立即向市指挥部报告,在市指挥部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后,县指挥部负责做好先期处置工作。
1.县气象局发布低温、暴雪、寒潮Ⅱ级预警。
2.灾害造成国道、省道交通中断,出现大量车辆积压,且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上的; 交通通行能力大幅下降,长途客车站旅客大面积滞留疏散困难;造成重大交通运输事故。
3.灾害导致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4.灾害造成大型地质灾害。
5.文旅等群体性活动200人以上、500人以下因灾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重影响。
6.其它领域发生的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或其引发的重大突发事件。
(二)县指挥部响应行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动:
1.常务副指挥长召集受灾乡镇政府(街道)主要领导、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召开调度会商紧急会议,掌握灾情,研判灾害发展趋势,部署应急处置任务。
2.启动应急处置工作组,有关成员单位人员快速到位,在县指挥部办公室集中办公。
3.发布全力做好应急救援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4.根据应急救援救灾工作需要,成立现场应急处置指导组,赶赴受灾严重地区,现场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帮助解决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上蔡县客运站等因灾滞留人员食宿问题。
5.每日8时、18时,县气象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报告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灾情损失、应急处置等情况,突发灾情、险情随时报告。
6.根据事发地请求和抢险救灾需求,调度县级救援装备、物资、队伍、专家等赶赴现场抢险救灾,必要时,向省有关厅、局、委申请救援救灾支援,做好救援救灾支援准备,联系解放军、武警部队做好应急备勤准备。
7.每日8时、18时,收集各灾害发生地乡镇政府(街道)应急处置进展和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随时报告。
8.建立统一信息发布平台,组织协调媒体做好灾害现场和抢险救灾新闻报道,加强社会公众舆论引导。
9.统筹调配救灾救助资金、物资,做好灾情统计评估、善后处置、灾后重建等工作准备。
4.3.3 Ⅲ级应急响应
(一)响应条件。达到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县指挥部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1.县气象局发布低温、暴雪、寒潮Ⅲ级预警。
2.灾害造成国道、省道交通中断,出现车辆积压,且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6小时以上的;造成县道、乡道交通中断,出现车辆积压,且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上;长途客车站旅客滞留较多、疏散难度较大;造成较大交通运输事故。
3.灾害导致生产经营单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4.灾害造成中型地质灾害。
5.文旅等群体性活动50人以上、200人以下因灾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大影响。
6.其它领域发生的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或其引发的较大突发事件。
(二)县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实际可以采取以下响应行动:
1.召开调度会商会议,掌握灾情,研判灾害发展趋势。
2.根据需要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赶赴受灾地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3.每日18时,收集有关部门的灾害监测预警、灾害损失、应急处置等情况。
4.根据需要调度部分县级救援装备、物资、队伍、专家等支援救援救灾现场,协调预置其他救援力量做好应急备勤准备。
5.每日18时,收集灾害发生地乡镇政府(街道)应急处置进展和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随时报告。
4.3.4 Ⅳ级应急响应
(一)响应条件。达到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1.县气象局发布低温、暴雪、寒潮Ⅳ级预警。
2.灾害造成县道、乡道交通中断,出现车辆积压,且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12小时以上的;长途客车站旅客滞留较多、疏散难度较大;造成一般交通运输事故。
3.灾害导致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4.灾害造成小型地质灾害。
5.文旅等群体性活动50人以下因灾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大影响。
6.其它领域发生的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或其引发的一般突发事件。
(二)县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实际可以采取以下响应行动:
1.召开调度会商会议,掌握灾情,研判灾害发展趋势。
2.每日18时,收集有关部门的灾害监测预警、灾害损失、应急处置等情况。
3.每日18时,收集各灾害发生地乡镇政府(街道)应急处置进展和工作动态,突发情况随时报告。
4.根据需要调度预置有关救援力量做好应急备勤准备。
4.4信息发布
公布气象灾害信息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灾情公布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会等。
信息公布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
参与应急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灾害发展或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4.5响应变更与终止
当灾害影响将扩大或者减轻时,县指挥部及时调高或降低灾害应急响应级别;当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应急处置行动结束后,县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响应变更、终止的签发和发布流程与启动应急响应流程一致。
响应终止后,有关政府、部门视情做好灾后生产恢复和后期次生灾害预防工作。
4.6社会动员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发地乡镇政府(街道)或指挥部可根据灾害的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动员和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气象灾害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和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灾区各级人民政府或指挥部组织各方面救援力量迅速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互救;邻近乡镇政府(街道)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捐赠和援助。审计、监察部门对捐赠资金与物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5善后处置
调查评估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原则。分别由县、乡镇政府(街道)组织对受灾情况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完善措施。调查评估结果逐级上报。
5.2 救灾救助
灾后救灾救助工作由受灾县乡镇政府(街道)具体实施。对特别重大和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救灾救助,由受灾乡镇政府(街道)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救灾救助工作。较大和一般灾害救灾救助由受灾区乡镇政府(街道)负责。
救灾过程中,受灾乡镇政府(街道)及其部门根据救灾需要依法调用和征用的物资、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在使用完毕或者救灾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调用和征用期间造成经济损失或者调用和征用后造成毁损、灭失的,受灾乡镇政府(街道)及其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救灾工作结束后,征调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参与救灾的应急救援队伍及社会力量相应补偿。
按照灾后恢复重建分类启动原则,受灾乡镇政府(街道)根据灾损实际和重建需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科学有序组织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全面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6 应急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的需要,按照合理布局、有效利用的原则,加强监测设施和信息平台建设,组织气象、农业农村、水利、林业、交通运输、电力、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文广旅、人防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网络,提高监测预报水平。依法保护气象设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气象设施。气象设施因不可抗力遭受破坏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组织力量修复,确保气象设施正常运行。建立通畅的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广播、电视等媒体和通信管理部门加强预警等应急信息发布保障,研究、应用向特定人群、特定区域发布应急信息以及全覆盖发布应急信息的相关技术,实现信息及时按需发送。
通信管理部门组织指导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保障灾区与各级指挥中心、各部门间的通信畅通, 组织协调灾区通信抢修和恢复工作。上蔡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灾区广播电视保障工作,负责重大应急信息的传播。
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等按照职能职责,建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制定滞留人员疏导、安抚机制。交通运输部门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协助做好人员转移运输所需车辆保障,会同公安、住建等部门及时抢通重要道路运输通道。保障抢险救援救灾车辆优先通行权,组织灾区交通疏导和管制,保障抢险救援救灾主要道路畅通,密切配合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中应充分发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主力军的作用,发挥武警部队和民兵在抢险救援救灾中突击力量的作用,发挥专业救援队伍骨干力量,社会应急救援队伍辅助力量的作用。动用武警部队支援地方抢险救援救灾,由县指挥部根据当地政府提出需求,按规定程序办理。
县、乡镇政府(街道)及相关部门要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特点,选取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和技术人才,组建专家队伍,为灾害监测预报、分析研判、抢险救援救灾、灾害评估等提供技术支撑;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确定各队伍联络人,协助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日常联络、应急调度、信息传递、灾情调查和报告等工作。
县指挥部办公室可根据灾害程度和范围,调动具有专业能力的社会力量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处置,在紧急情况下可依法调用和征用交通运输工具、物资、设备、人员等,在抢险救援救灾过程中要保障社会救援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县人民政府要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资金保障工作,一旦发生灾害,要及时安排和拨付应急救灾资金,确保应对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应急抢险救援救灾物资实行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和分级负担制度。县、乡镇政府(街道)应根据本辖区灾害特点、分布情况、人口数量和行业危险源等情况, 做好专业应急救援人员的防护装备和器材配备工作, 制定应急抢险救援救灾物资采购、储备、保养、更新和补充等工作计划, 完善物资调运机制。应急抢险救援救灾物资可自行储备, 也可委托相关企业或组织代为储备管理。
公安部门加强灾区的治安管控,及时查处故意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破坏抗灾救灾工作、扰乱社会秩序、偷盗等违法行为,维持群众撤离和队伍转移秩序、保障安置点社会秩序,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卫生健康体育部门加强完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公共健康事件监测与信息报送网络,研究制定相应的应急准备措施,做好医疗设施装备、药品储备工作,实现应急卫生资源的整合共享。做好医疗应急保障,确保有效实施现场救治、防疫防病等工作。
县、乡镇政府(街道)应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做好预案的宣传工作,普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减灾与自救互救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教育部门应指导学校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县、乡镇政府(街道)应组织应急队伍和相关部门(单位) 制订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培训和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应对处置专业知识、技能和管理培训,定期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提高专业技能和应对处置能力,最大限度保障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
7 附则
县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单位) 制定本预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按照预案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印发实施,并报上级政府部门备案。
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按照预案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编修、印发和备案工作。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县政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会同有关成员单位,对本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县政府有关部门以及重点企事业单位完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准备,确保防范应对措施到位。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指导、监督本行业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各级各部门应依法履行防灾减灾救灾职责,建立健全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积极承担监测预警、信息报告、指挥协调、抢险救援、救灾救助等灾害应急救援任务。
对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应急处置不力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民按照各级政府要求,在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或者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其在本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并具有表彰奖励、优抚抚恤、征用补偿等法定权利。
本预案由县政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8附件
2.应急处置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附件1
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委宣传部:组织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新闻工作,统筹协调灾害重大舆情的应对处置。协调组织重大灾害新闻发布工作,协调新闻媒体做好灾害应急处置宣传工作;统筹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网络舆情监测预警、会商研判、舆论引导和调控管控。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组织开展或指导灾后恢复重建相关工作;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组织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做好管道保护;组织协调煤、电、油、气等重要物资的应急调度、保供等工作;组织县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向灾区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粮、油的储运、调配等工作;配合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物资储备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发展改革部门及有关单位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县教育局:根据灾害防御提示,通知幼儿园、学校做好在校学生安全防护工作,减少或取消室外活动,必要时采取停课措施。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全县教育系统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和重要场所秩序;加强全县道路交通疏导和车辆分流,保障参加抢险救援救灾车辆优先通行; 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协助做好群众撤离和转移;组织公安机关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援救灾工作;向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因灾导致道路阻塞等情况。
县民政局:根据灾害防御提示,指导协调养老服务机构、福利院等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实施应急防寒保障,开放避寒场所,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采取紧急防寒防冻应对措施;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人员纳入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制定相关应急预案,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和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协调本系统和主管行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县工信局:协同做好煤炭等重要物资的应急调度、保供工作;负责协调各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制定通信保障预案;负责督促指导各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开展通信设施安全巡查维护,抢通修复受损通信设施,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指导协调本系统和全县工业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向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因灾导致通信中断等情况。
县财政局: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负责统筹做好抢险救援救灾资金的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协同有关部门向中央财政申请抢险救援救灾补助资金。根据灾区需求,协调红十字会,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灾害应对和灾后安置工作,做好应急志愿者及志愿者组织的报名、派遣和相关服务工作,负责筹措社会物资和资金,配合协助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人员重点巡查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分析地质灾害风险,采取防护措施,协助乡镇政府(街道)及时撤离危险区域人员;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林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和生产恢复等工作,负责指导灾区开展灾后生态修复;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本系统和主管行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负责提供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技术保障工作。
县生态环境分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有关工作,负责全县生态环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和恢复等工作,负责指导灾区开展灾后生态修复;向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因灾导致生态环境毁坏情况;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本系统和主管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县城市管理局:指导有关地区加强灾害期间城乡运行管理和保障,做好水、电、气等应急保供工作;对室外广告牌和城市绿化树木等隐患排查整改,必要时通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暂停室外施工作业。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临时建(构)筑物、室外广告牌和城市绿化树木等隐患排查整改,做好道路积雪、结冰清除准备和及时处置,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本系统和主管行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协同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核定因灾导致城市基础设施受灾情况。
县住建局: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临时建(构)筑物。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本系统和主管行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做好主要公路的除雪(冰)、保通工作,指导道路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城市公交和轨道交通等调整运输计划和班次,及时疏导转移滞留旅客。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本系统和主管行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配合公安交警做好道路交通管制;向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因灾导致道路中断抢修等情况。
县水利局: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的水情、工情、农村供水等监测预警,指导有关工程管理单位加强灾害防范应对,及时抢修因灾出现险情的水利工程设施。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本系统和主管行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向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因灾导致水利设施受灾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对农业生产可能造成的灾害进行监测预警,加强灾情调度,做好有针对性的灾害防御,开展抗灾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的技术指导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本系统和主管行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指导全县农业抢险救援救灾、灾后农业生产恢复等工作;向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因灾导致农牧渔业等受灾情况。
县商务局:负责灾区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保障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协调救灾物资和灾后恢复重建物资供应等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本系统和主管行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县文广旅局: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台对设施设备进行风险排查、抢修维护和防冻防灾等工作。根据灾害防御提示,暂停可能受到灾害影响的文旅活动,指导旅游景区(点)进行隐患排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游客安全,做好游客转移、疏散等安全避险工作,必要时关闭景区(点)。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本系统和主管行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县卫健体委:采取措施,加强低温寒潮相关疾病防御知识宣传教育,负责组织、指导灾区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负责县级应急救灾药品的储备和调度;调配医疗卫生救援队伍或专家支援抢险救援救灾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组织指导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物资调配,协调重大灾害灾区救灾工作;组织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等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通知相关企业视情减产或停产,并做好防御相关工作。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参与抢险救援救灾工作;配合受灾地区受灾群众转移安置,负责灾后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会同县财政局做好抢险救援救灾资金的申请、分配、管理和监督;负责灾情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调查评估。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全县应急系统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市场监管,维护市场合法经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向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因灾导致价格异常波动等情况。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本系统和主管行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县气象局: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低温雨雪冰冻气象监测设施建设。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及时制作发布低温、暴雪、寒潮等气象灾害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南,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开展气象灾害影响分析评估。建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应对工作机制,及时组织召开预警会商、灾害应对联席会议,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县人武部:根据灾害应急救援需要,按程序组织协调解放军、预备役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援。
武警上蔡中队:根据灾害应急救援需要,按程序组织协调武警部队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援。
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灾害防御提示,做好救援力量预置备勤。根据应急响应指令,调动救援人员赴现场执行群众搜救任务,配合开展人员疏散转移等应急处置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全县消防救援队伍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县红十字会:根据灾区需求,负责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灾害应对和灾后安置工作,做好应急志愿者及志愿者组织的报名、派遣和相关服务工作。负责筹措社会物资和资金,配合协助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广播电视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及救灾宣传工作,正确把握宣传导向。负责做好抢险救灾工作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负责统计报道全县领域受灾新闻宣传情况。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县供电公司:负责电网电力设施、设备的抢险抢修工作;负责灾害期间保障抢险救援救灾电力供应和重要用户的用电需求; 向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因灾导致电力系统受灾情况。
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铁塔公司:负责协调各基础电信、移动、联通、铁塔公司制定通信保障预案;负责督促指导各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开展通信设施安全巡查维护,抢通修复受损通信设施,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本系统和主管行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向县指挥部报告因灾导致通信中断等情况。
其余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职责范围内的防范应对工作。县指挥部根据需要组织其他有关单位参与应对处置工作。
附件2
应急处置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县政府办副主任;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
成员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发改委、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事发地乡镇政府(街道)等。
工作职责:开展灾区气象监测,做好相关预警;负责收集汇总各工作组及现场指导组的应急救援救灾信息,开展灾情会商研判,提供决策咨询,编制抢险救援救灾方案;拟制信息报告,及时向县指挥部主要领导汇报,向有关单位、机构通报情况,承办会商协调和应对处置会议、活动等,下达有关指令,印发有关通知。
2.救援救灾组
组 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县应急管理局、武警上蔡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局。
工作职责:负责应急处置期间,开展灾情会商研判,提供决策咨询; 统筹协调各类救援力量、部队兵力合理调配和快速投送,组织开展受灾人员营救、疏散转移、临时安置、救济救助和物资保障等工作;组织调用、征用抢险救援救灾装备、设备和物资,做好应急救援力量的后勤保障工作。
3.监测预警组
组 长:县气象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气象局
成员单位: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供电公司等。
工作职责:负责开展受灾地区气象、地质、农业、水利、林业、交通、电力灾害风险监测和预警预报,组织灾害预警发布工作。
4.交通处置组
组 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成员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
工作职责:实施必要的交通疏导和管制,维护交通秩序;指导协调对公路设施开展除雪除冰、防滑、养护和抢修工作;协调组织优先运送伤员、抢险救援救灾人员、物资和设备; 协助做好滞留人员的安置和生活保障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为滞留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指导受灾乡镇政府(街道)做好城乡道路的除雪铲冰保畅工作,做好城市公交系统的调度工作,确保城市公交系统正常运营;统计国、省道中断里程,统计交通滞留人员数量;如遇较大范围、较长时间的车辆堵塞和人员滞留,可报请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协调沿线政府组织群众为公路滞留人员提供食物、饮水等保障。
5.物资保障组
组 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成员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广旅局、县供电公司。
工作职责:负责电力、电煤、成品油、天然气等要素供应以及供水、通信、广播电视等保障工作;指导相关企业对天然气、成品油、供水、供电、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设备的抢修工作并维护设施设备正常运转;保障事发地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和价格总体稳定等工作;负责做好肉、蛋、菜、粮油等货源组织和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
6.社会运行组
组 长:县公安局副局长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武警上蔡中队。
工作职责:开展灾区的社会治安维稳和市场秩序稳定工作,保障灾区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加强全县道路交通疏导和车辆分流,保障参加抢险救援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协助组织做好群众撤离和转移;组织公安机关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7.医疗卫生组
组 长:县卫健体委主任
牵头单位:县卫健体委
成员单位:县民政局、县红十字会。
工作职责:组织、指导灾区的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心理疏导等工作;调配医疗卫生物资和力量支援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8.宣传报道组
组 长:县委宣传部分管负责同志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等。
工作职责:负责应急处置期间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工作。
附件3:

附件4
县级重要天气预警报告标准
(一)暴雨
蓝色(Ⅳ级):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将有4个以上乡(镇)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并可能对中小河流洪水、城市内涝、山洪灾害、地质灾害等造成一定影响。
黄色(Ⅲ级):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将有3个以上乡(镇)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过去24小时全县已有3个以上乡(镇)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乡(镇)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并可能对中小河流洪水、城市内涝、山洪灾害、地质灾害等造成较大影响。
橙色(Ⅱ级):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将有3个以上乡(镇)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其中1个以上乡(镇)出现2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过去24小时全县已有3个以上乡(镇)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其中1个以上乡(镇)出现250毫米以上降雨,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乡(镇)仍有1个以上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并可能对中小河流洪水、城市内涝、山洪灾害、地质灾害等造成严重影响。
红色(Ⅰ级):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将有4个以上乡(镇)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其中1个以上乡(镇)出现2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过去24小时全县已有4个以上乡(镇)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其中1个以上乡(镇)出现250毫米以上降雨,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乡(镇)仍有1个以上将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并可能对中小河流洪水、城市内涝、山洪灾害、地质灾害等造成重大影响。
(二)暴雪
蓝色(Ⅳ级):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将有4个以上乡(镇)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
黄色(Ⅲ级):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将有4个以上乡(镇)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或者过去24小时全县已有4个以上乡(镇)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乡(镇)仍将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
橙色(Ⅱ级):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将有6个以上乡(镇)出现20毫米以上降雪;或者过去24小时全县已有6个以上乡(镇)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乡(镇)仍有2个以上将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
红色(Ⅰ级):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将有8个以上乡(镇)出现30毫米以上降雪;或者过去24小时全县已有8个以上乡(镇)出现20毫米以上降雪,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乡(镇)仍有2个以上将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
(三)干旱
橙色(Ⅱ级):全县有10个以上乡(镇)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其中8个以上乡(镇)出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将进一步发展。
红色(Ⅰ级):全县有16个以上乡(镇)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其中10个以上乡(镇)出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将进一步发展。
(四)强对流
蓝色(Ⅳ级):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将有4个以上乡(镇)出现:8级以上雷暴大风;或者直径10毫米以上冰雹;或者20毫米/小时以上强度的短时强降水并伴随雷暴大风或冰雹或龙卷;或者上述任一类情况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黄色(Ⅲ级):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将有4个以上乡(镇)出现:10级以上雷暴大风;或者直径15毫米以上冰雹;或者30毫米/小时以上强度的短时强降水并伴随雷暴大风或冰雹或龙卷;或者50毫米/小时以上强度的短时强降水;或者上述任一类情况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橙色(Ⅱ级):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将有4个以上乡(镇)出现:12级以上雷暴大风;或者直径20毫米以上冰雹;或者50毫米/小时以上强度的短时强降水并伴随雷暴大风或冰雹或龙卷;或者80毫米/小时以上强度的短时强降水;或者上述任一类情况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五)大雾
黄色(Ⅲ级):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将有7个以上乡(镇)出现能见度低于500米的浓雾,其中2个以上乡(镇)出现能见度低于200米的强浓雾;或者已经出现并将持续。
橙色(Ⅱ级):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将有7个以上乡(镇)出现能见度低于200米的强浓雾,其中2个以上乡(镇)出现能见度低于50米的特强浓雾;或者已经出现并将持续。
红色(Ⅰ级):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将有7个以上乡(镇)出现能见度低于50米的特强浓雾;或者已经出现并将持续。
(六)大风
蓝色(Ⅳ级):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将有7个以上乡(镇)出现平均风力6级或者阵风8级及以上大风天气。
黄色(Ⅲ级):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将有7个以上乡(镇)出现平均风力8级或者阵风10级及以上大风;或者过去24小时全县已有7个以上乡(镇)出现平均风力8级或者阵风10级及以上大风,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乡(镇)仍有2个以上将持续大风天气。
橙色(Ⅱ级):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将有7个以上乡(镇)出现平均风力10级或者阵风12级以上大风天气;或者过去24小时全县已有7个以上乡(镇)出现平均风力10级或者阵风12级以上大风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乡(镇)将持续维持上述大风天气。
红色(Ⅰ级):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将有7个以上乡(镇)出现平均风力12级或者阵风14级以上大风天气;或者过去24小时全县已有7个以上乡(镇)出现平均风力12级或者阵风14级以上大风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乡(镇)将持续维持上述大风天气。
(七)沙尘暴
蓝色(Ⅳ级):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将有5个以上乡(镇)出现扬沙天气,并有成片的沙尘暴(能见度小于1000米),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黄色(Ⅲ级):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将有5个以上乡(镇)出现沙尘暴(能见度小于1000米),并有成片的强沙尘暴(能见度小于500米),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橙色(Ⅱ级):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将有5个以上乡(镇)出现强沙尘暴(能见度小于500米),并有成片的特强沙尘暴(能见度小于50米),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八)低温
蓝色(Ⅳ级):预计未来48小时全县将有4个以上乡(镇)日最低气温连续低于-10℃;或者过去24小时全县已有4个以上乡(镇)日最低气温低于-10℃,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乡(镇)日最低气温仍将低于-10℃。
黄色(Ⅲ级):预计未来48小时全县将有4个以上乡(镇)日最低气温连续低于-15℃;或者过去24小时全县已有4个以上乡(镇)日最低气温低于-15℃,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乡(镇)日最低气温仍将低于-15℃。
橙色(Ⅱ级):预计未来48小时全县将有4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连续低于零下20℃;或者过去24小时全县已有4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低于零下20℃,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乡(镇)最低气温仍将低于零下20℃。
红色(Ⅰ级):预计未来48小时全县将有4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连续低于零下25℃;或者过去24小时全县已有4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低于零下25℃,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乡(镇)最低气温仍将低于零下25℃。
(九)高温
橙色(Ⅱ级):预计未来48小时全县将有7个以上乡(镇)连续出现37℃及以上高温天气,其中2个以上乡(镇)连续出现40℃及以上高温天气;或者过去24小时全县已有7个以上乡(镇)出现最高气温达37℃及以上,其中2个以上乡(镇)最高气温达40℃及以上,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乡(镇)仍有2个以上将出现40℃及以上高温天气。
红色(Ⅰ级):预计未来48小时全县将有7个以上乡(镇)连续出现40℃及以上高温天气;或者过去24小时全县已有7个以上乡(镇)出现最高气温达40℃及以上,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乡(镇)仍将出现40℃及以上高温天气。
(十)霜冻
蓝色(Ⅳ级):每年3—4月,预计未来48小时全县将有8个以上乡(镇)日地面最低温度低于0℃,将出现影响农林业的霜冻天气。
(十一)寒潮
蓝色(Ⅳ级):预计未来48小时,全县将有7个以上乡(镇)日最低气温下降10℃以上,并伴有平均风力5级及以上大风,且上述乡(镇)最低气温降至4℃以下。
黄色(Ⅲ级):预计未来48小时,全县将有7个以上乡(镇)日最低气温下降12℃以上,其中2个以上乡(镇)日最低气温下降14℃以上,并伴有平均风力5级及以上大风,且上述乡(镇)最低气温降至4℃以下。
橙色(Ⅱ级):预计未来48小时,全县将有7个以上乡(镇)日最低气温下降14℃以上,其中2个以上乡(镇)日最低气温下降16℃以上,并伴有平均风力6级及以上大风,且上述乡(镇)最低气温降至0℃以下。
红色(Ⅰ级):预计未来48小时,全县将有7个以上乡(镇)日最低气温下降16℃以上,其中2个以上乡(镇)日最低气温下降18℃以上,并伴有平均风力6级及以上大风,且上述乡(镇)最低气温降至0℃以下。
(十二)道路结冰
黄色(Ⅲ级):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将有7个以上乡(镇)路表温度低于0°C,出现降水或前期有降水,可能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十三)干热风
橙色(Ⅱ级):每年5月5日至小麦收获期间,预计未来48小时全县将有8个以上乡(镇)出现中度干热风天气,其中2个以上乡(镇)将出现重度干热风天气,对小麦有较严重影响。
红色(Ⅰ级):每年5月5日至小麦收获期间,预计未来48小时全县将有8个以上乡(镇)出现重度干热风天气,对小麦有严重影响。
(十四)霾
黄色(Ⅲ级):预计未来72小时全县将有8个以上乡(镇)达到重度霾天气并持续24小时以上,或者实况已经达到并可能持续24小时以上。
橙色(Ⅱ级):预计未来72小时全县将有8个以上乡(镇)达到严重霾天气并持续24小时以上,或者实况已经达到并可能持续24小时以上。
附件5
上蔡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手册
上蔡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11月
上蔡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手册
为有效应对极端寒冷天气引发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提高应急指挥处置效率,根据《上蔡县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制定本手册。
一、应急响应行动指南
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由县人民政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负责应急响应启动。
应急响应一般按照从低到高的顺序进行,当达到或即将达到《预案》应急响应启动标准时,县指挥部组织会商研判并决定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
(一)I级应急响应行动指南
当发生符合I级应急响应条件的事件时,县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I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指挥长审核后签发启动,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报告,在市指挥部启动I级应急响应后,配合市指挥部做好先期处置工作。
1.市指挥部下发启动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县、相关乡镇政府(街道)根据应急预案和灾害情况,应当启动应急响应。
2.发布指挥长令。通过公开发布应急值守、会商研判、重点防御、统筹防范应对,做到“停、降、关、撤、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成立专项工作组。县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组织动员部署,全体成员参加。县指挥部成立8个处置工作组,在县指挥部办公室集中办公。
4.成立现场指挥部。根据抢险救灾工作需要,指导属地政府设立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实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5.指挥部发布公告。属地指挥机构发布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工作的公告,加强公众沟通,公布信息接收和咨询电话,向社会公告采取的有关特定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劝告等,明确风险监测、灾害预防和人员转移的相关措施。在极端天气影响下,充分利用健全完善“县、乡、村、组、户”五级群防预警体系,事发地村(社区)和其他单位要立即进行宣传动员,统筹利用无线语音广播、手摇报警器、简易扩音器等手段,打通灾害事故风险报警“最后一公里”,指导群众做好防范应对。
6.监测预警报告。县气象、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适时报告低温、寒潮、暴雪、交通运输等监测预报预警信息,遇突发情况随时报告。县指挥部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工作动态。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短信等,滚动播出低温、寒潮、暴雪等预警信息,利用各种渠道传播灾害防御措施。
7.部门实时联合会商。县指挥部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及时连线有关乡镇政府(街道)指挥机构,进行视频调度,并组织气象、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公安、住建、应急、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会商。
8.预置或调度救援力量。坚持生命至上的原则,组织预置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基层专兼职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保持值班备勤和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准备。视情预置除冰雪、清路障等装备、物资,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灾害发生后,组织抢险队伍第一时间营救遇险人员,转移安置受险情威胁的群众。依据实际灾情,由县指挥部向市指挥部报告,由市指挥部向省政府相关厅申请救援支援,按照程序请求调动解放军、武警部队支援。特殊情况下,可以由县政府直接向省政府相关厅申请救援支援。
视灾情、险情变化,由县指挥部指挥长向市指挥部报告,市指挥部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宣布结束I级应急响应。
(二)Ⅱ级应急响应行动指南
当发生符合Ⅱ级应急响应条件的事件时,县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常务副指挥长签发启动。并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在市指挥部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后,配合市指挥部做好先期处置工作。
1.指挥部下发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县、相关乡镇政府(街道)根据应急预案和灾害情况,应当启动应急响应。
2.发布指挥长令。通过公开发布指令要求加强应急值守、会商研判、重点防御,统筹防范应对,做到“停、降、关、撤、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成立专项工作组。县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组织动员部署,全体成员参加。县指挥部成立8个应急处置工作组,在县指挥部办公室集中办公。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或专家组指导工作。
4.成立现场指挥部。根据抢险救灾工作需要,指导属地政府设立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实施灾害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5.指挥部发布公告。属地指挥机构发布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公告,加强与公众沟通,公布信息接收和咨询电话,向社会公告采取的有关特定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劝告等,明确风险监测、灾害预防和人员转移的相关措施。在极端天气影响下,充分利用健全完善“县、乡、村、组、户”五级群防预警体系,指导群众及时防范应对。
6.监测预警报告。县气象、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适时报告低温、寒潮、暴雪、交通运输等监测预报预警信息,遇突发情况随时报告。县指挥部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工作动态。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短信等,滚动播出低温、寒潮、暴雪等预警信息,利用各种渠道传播灾害防御措施。
7.部门实时联合会商。县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及时连线有关乡镇政府(街道)指挥机构,进行视频调度,并组织气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应急、水利、卫健体委等部门会商。
8.预置或调度救援力量。组织预置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基层专兼职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保持值班备勤和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的准备。视情预置除冰雪、清路障等装备、物资,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灾害发生后,组织抢险队伍第一时间营救遇险人员,转移安置受险情威胁的群众。依据实际灾情,县指挥部申请市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支援准备,联系请求武警部队做好增援准备。
视灾情、险情变化,由县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宣布结束Ⅱ级应急响应。
(三)Ⅲ级应急响应行动指南
当发生符合Ⅲ级应急响应条件的事件时,县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常务副指挥长签发启动。
1.县指挥部下发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相关乡镇政府(街道)根据应急预案和灾害情况,应当启动应急响应。
2.派出前方工作组。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或专家组指导工作。
3.灾害发生地应急指挥机构下达防范处置通知。属地视情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事发地村(社区)和其他单位立即进行宣传动员,指导群众做好防范应对。
4.监测预警报告。县气象、交通运输等部门适时报告低温、寒潮、暴雪、交通运输监测预报预警信息,遇突发情况随时报告。
指挥部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工作动态。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短信等,滚动播出低温、寒潮、暴雪等预警信息,利用各种渠道传播灾害防御措施。
5.部门实时联合会商。县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及时连线有关乡镇政府(街道)指挥机构,进行视频调度,并组织气象、发改、公安、交通、住建、自然资源、应急、农业农村等部门会商。
6.预置或调度救援量。组织预置的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社会救援力量进入待命状态,视情预置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灾害发生后,组织抢险队伍第一时间营救遇险人员,转移安置受险情威胁的群众。属地调动各类抢险队伍赴一线救援,必要时请求武警部队支援。
视灾情、险情变化,由县指挥部副指挥长宣布结束Ⅲ级应急响应。
(四)Ⅳ级应急响应行动指南
当发生符合Ⅳ级应急响应的条件时,县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办公室主任签发启动。
1.县指挥部下发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相关乡镇政府(街道)根据应急预案和灾害情况,应当已经启动应急响应。
2.派出前方工作组。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或专家组指导工作。
3.灾害发生地应急指挥机构下达应急防范处置通知。属地视情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事发地村(社区)和其他单位立即进行宣传动员,统筹利用语音广播、手摇报警器、简易扩音器、手机APP、铜锣、吹哨子等手段,打通灾害事故风险报警“最后一公里”,组织指导群众第一时间避险转移。
4.监测预警报告。县气象、交通运输等部门适时报告低温、寒潮、暴雪、交通运输监测预报预警信息,遇突发情况随时报告。县指挥部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工作动态。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短信等,滚动播出低温、寒潮、暴雪等预警信息,利用各种渠道传播灾害防御措施。
5.部门实时联合会商。县指挥部副指挥长或办公室主任视情连线有关乡镇政府(街道)指挥机构进行动员部署,进行视频调度,并组织气象、发改、公安、交通、住建、自然资源、应急、农业农村等部门会商。
6.预置或调度救援力量。组织预置的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视情预置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灾害发生后,当地政府迅速调动辖区各类救援队伍开展救援。
视灾情、险情变化,由县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常务副指挥长同意后宣布结束Ⅳ级应急响应。
二、抢险救援行动
(一)制定抢险处置方案。协调无人机、遥感、卫星影像等力量实施勘测,派出侦测分队实地勘察,获取相关数据信息;组织专家会商研判,结合气象部门卫星、雷达等资料,研究制定险情处置方案。
(二)接应队伍、接收物资。有序接应、引导救援队伍顺利进入灾害现场,登记人员和装备相关信息,做好救援任务分配和交接。妥善接收、转运各类救灾物资,登记造册,清点核对,有序分配、发放、使用。
(三)抢修基础设施。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共设施,短时难以恢复的,要实施临时性过渡方案,保障社会生产生活基本正常。
(四)防止次生灾害。实时监测并科学研判灾情。组织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开展安全巡护,及时处置险情,防范和消除次生灾害。在主要险情排除后,及时对抢修工程进行持续加固和安全监护,确保抢修工程、设施等安全。组织协调救援力量和物资有序撤离,逐步恢复灾区周边秩序。
附件:(以下为参照模板)
5-1.指挥机构应急响应启动通知;
5-2.指挥长令;
5-3.关于加强应急处置通知;
5-4.指挥部公告;
5-5关于紧急转移群众的指令;
5-6.关于紧急实施停产停业的指令;
5-7.关于紧急实施停课停运的指令;
5-8.应急救援力量调度指令;
5-9.请求应急救援力量增援函;
5-10.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调动令;
5-11.关于紧急调运抢险救援物资的通知
5-12.关于物资调运的通知。
附件5-1
上蔡县人民政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关于启动(调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Ⅰ、
Ⅱ、Ⅲ、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各成员单位:
上蔡县气象局于月 日 时 分发布寒潮(暴雪、低温)I(Ⅱ、Ⅲ、Ⅳ)级预警,寒潮(暴雪、低温)已造成交通中断(或其他)灾害。本轮降温、降雪过程历时长、范围广,落区与前期灾害较重地区重叠度较高。为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工作,根据《上蔡县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自 月 日 时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Ⅰ、Ⅱ、Ⅲ、Ⅳ)级应急响应。
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会商研判,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息,严格按照关、降、停、撤、拆“五字要诀”的要求,做好灾害应对和人员转移避险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突出抓好交通运输、城市运行、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灾害应对处置工作,加强学校、养老院、福利院、医院、前期受灾地区、在建工地和学生、老年人、生活困难人员、受灾安置人员等重点区域、重点群体的安全保障,各级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24小时值守;各级抢险救援队伍严阵以待,确保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上蔡县人民政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
X年X月X日
附件5-2
上蔡县人民政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文件〔20XX〕1号令(指挥长令)
据市(县)气象台预报,X月X日,我县XX地方将出现持续低温、寒潮、暴雪,局地将出现大暴雪或特大暴雪,降雪持续时间长、范围广、量级大。为全力防范应对,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命令如下。
一要迅速进入应急状态。XX 地方党委、政府要牢牢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执行战时工作机制,牢牢扛起应急救援救灾的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加强巡查督导;有关部门及责任人要停止休假,坚守岗位,做好应急工作。
二要加强会商研判。建立多部门联合会商机制,滚动分析研判,及时修订完善应对方案,做到精准预警、精准研判、精准调度、精准救灾,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三要突出重点部位防范。加强国省干道、城市主干道、在建工地、农业种植养殖场所、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医院、地质灾害威胁地区、前期受灾地区等重点部位的防范,及时关闭灾害威胁景区,延期或取消大型群体性活动,加强危险区域交通管制,果断决策,及时科学应对。
四要做好抢险救援准备。提前预置专业和社会抢险救援力量,筹集除冰雪、清路障、御寒等装备物资,配备专业操作人员和保障人员,保证装备、人员处于备勤待命状态,一旦发生险情,快速组织抢险救援,确保抢险队伍物资拉得出、冲得上、抢得住。
五要及时转移安置群众。准确发布低温、寒潮、暴雪等灾害预警,迅速转移受威胁群众,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件。妥善安置转移避险群众,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温暖过冬,确保有饭吃、有御寒衣物、有干净水喝、有安全住处、有卫生防疫措施。
此令
上蔡县人民政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
X年X月X日
附件5-3
XXX专项指挥部关于加强应急处置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
为积极应对X日即将出现的新一轮低温、寒潮、暴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会商预警。各级政府要强化会商研判,密切监视灾害天气发展,精准应对布防。对于有可能发生暴雪的地方,要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息,提前停工停课停产,关闭景区(点),关闭危险道路。
二、抢修公共设施。对因极端天气造成的电力、通信、供水、供气、供暖等设施倒损,以及树木倒伏、道路断行等情况,属地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开展抢修,尽快清理修复,积极保障公共设施正常运行。
三、突出重点防范。组织有关部门对在建施工工地、前期受灾地区、养老院、学校、医院、农业种植养殖场所等重点区域进行风险排查,督促加强灾害防范应对;做好老年人、学生、残疾人、生活困难人员、前期受灾安置人员等重点群体看护保障和关爱扶助,提供生活和御寒物资;及时组织受灾害威胁地区的群众转移撤离加强薄弱环节防范;强化立交桥、涵洞等管控,全力保障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信、交通、卫生、教育等重点行业安全。
四、组织避险转移。对于居住在地质灾害威胁区域,暴雪、冰冻灾害威胁区域的群众,必须提前组织避险转移。
五、加强带班值守。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相关人员,必须到岗到位,保持24小时值守,强化安全巡查,确保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六、预置救援力量。各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社会救援力量等抢险救援人员,要严阵以待,一旦发生险情要做到快速出动、高效处置。
七、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科学组织。对于失职渎职、工作不落实或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从严追责问责。
XXX 指挥部
X年X月X日
附件5-4
指挥部公告
据XX市(县)气象台X月X日X时X分发布低温、暴雪、寒潮XX预警,预计未来X小时内县区降雪量达X毫米以上,为全面做好暴雪应对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进行公告。
1.采取有效果断措施。县级指挥机构对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等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迅速启动防灾预案,适时调整响应级别,该停工、停业、停运、停课的必须果断实施到位,并封闭危险路段,实行交通管制。
2.关闭危险区域。县级指挥机构调派力量紧盯城市公共交通、城市主干道和立交桥等重点区域,全面开展排查,逐一建立风险台账,积极做好灾害防范应对。
3.疏散转移人员。县级指挥机构及时暂停或取消室外大型活动和群众集会撤离危险区域人员。关闭旅游景区,终止有组织的户外体育类活动。迅速组织地质灾害威胁区域、暴雪威胁区域群众安全避险转移。疏散劝导汽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滞留人员。
4.拆除障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围墙、围挡、受损危房、危险建筑等要下决心拆除,防止坠落、坍塌伤人。对城市主干道及时清障清理,对影响通行的非法建构筑物,及时清理拆除。
5.居民家中常备御寒物资、手电筒等可以安全逃生的物品,尽量减少出行,注意关注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滚动预报和预警信息。
8.驾车出行要注意安全,遇到冰雪覆盖较多的路段,不要贸然通过。
9.行人应减少出行,避开积雪、结冰道路,不要贸然前行,要远离建筑工地临时围墙、构筑物等,避开垂落的电线、倒伏树木,不要触摸路灯灯杆或信号灯灯杆,避免触电。
10.居民小区应准备必要的防灾救灾和御寒物资,检查电路、炉火等设施。处于危旧房屋或易受灾害威胁的群众应及时转移。
11.其他相关地区或部门及时组织分析本地区本行业可能受到影响的范围、程度等,安排部署有关防范性措施。落实分级检查制度,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查供暖。发现薄弱环节的,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请各行业、各部门和广大市民朋友遵照执行。
特此公告
XXX县指挥部
XXX年X月X日
附件5-5
XXX指挥部关于紧急转移群众的指令
XXX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积极应对X日XXX区域即将出现的低温、寒潮、暴雪,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需实施紧急转移群众行动。
一、由XXX负责,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即采取措施,将XXX附近居住的、靠近XXX居住的、靠近XXX居住的群众迅速全部转移撤离到XXX安全地带,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二、XXX乡镇(街道、管委会)和有关单位要妥善安排好转移安置群众的生活问题。
三、全面禁止群众在XXX等危险地段围观逗留,同时要进一步做好各隐患点和危险地段的排摸监测。
XXX 指挥部
20XX年XX月XX日
附件5-6
XXX指挥部关于紧急实施停产停业的指令
县科工信、住建、城市管理、商务、文广旅局:
为积极应对X日即将出现的低温、寒潮、暴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需紧急实施停产停业。
一、科工信部门负责落实工业领域相关企业的停产停业实施工作。
二、住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落实建筑工地和市政设施工程停产停业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三、商务部门按照要求,负责商场(超市)、酒店和加油站等单位停产停业的监督工作。
四、文广旅部门负责旅游景区、影院、网吧等文旅机构停产停业的监督工作。
XXX指挥部
20XX年XX月XX日
附件5-7
XXX指挥部关于紧急实施停课停运的指令
县教育、交通、XXX(相关)局:
为积极应对X日即将出现的低温、寒潮、暴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需紧急实施停课停运。
1.教育部门依据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停课措施,强化学生安全教育,督促家长与学校配合,适时开展线上课程,加强学校周边等重点部位的防范。
2.交通运输部门严格落实停运措施,督促相关公路、水路等领域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守监护,对易受暴雪、地质灾害威胁的道路、桥梁,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确保交通安全。
3.XXX(相关管理)部门严格落实城市道路、桥梁、封闭预案,安排人员值守,指导监督危旧房、农贸市场、户外广告牌及临时构建物,特别是临时工棚和库房等的除险加固,做好应急准备。
XXX 指挥部
20XX年XX月XX日


附件5-10
XXX指挥部关于紧急调运物资的通知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XX仓库(物资XX储备库):
按照指挥机构调用物资的紧急通知,经研究,决定从你单位调运如下物资支持XX暴雪抢险救援工作。
一、铲雪车XX台(XX年XX月入库)
二、清障机械XX台套(XX年XX月入库)
三、融雪剂XX吨(XX年XX月入库)
接到通知后,请迅速将物资运抵XX指定地点,办理所调物资交接手续。
申请物资单位接收联系人:XXXX,电话XX。
XXX 指挥部办公室
20XX年XX月XX日
附件5-11
XXX 指挥部关于物资调运的通知
XXX(抢险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你办申请除雪装备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决定于XX月XX日从XX物资仓库调运XX车XX台、XX物资XX套,支援XX抢险救援,该批物资由你部负责组织并保障安全运达至抢险地点,XX物资仓库配合调运工作。
联系人:XX,电话 XXXXXX
XXX指挥部办公室
20XX年XX月X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