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90628272P1890-2025-03823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上政〔2024〕16号 | |
成文日期 | 2024-12-3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90628272P1890-2025-0382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
文 号 | 上政〔2024〕16号 |
成文日期 | 2024-12-3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上蔡县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上蔡县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24年12月3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对现行规范性文件开展集中清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对不符合现行政策规定、不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以及工作任务已完成的《上蔡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上发〔2011〕13号)、《上蔡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理顺县乡财政体制的意见》(上政〔2019〕27号)、《上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总部经济补充意见的通知》(上政办〔2020〕7号)、《上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蔡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上政〔2024〕7号)、《上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蔡县中心城区禁建区域内D级危房房屋征收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上政办〔2024〕34号)、《上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蔡县2024年汽车消费券发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上政办〔2024〕44号)6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