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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90628272P1890-2025-04041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文  号 上政办〔2023〕8号
成文日期 2023-02-01 公文时效 废止
索 引 号 90628272P1890-2025-0404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文  号 上政办〔2023〕8号
成文日期 2023-02-01
公文时效 废止
关于对安全生产等有关领域开展“有奖举报”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废止)

发布时间:

2023-02-02 16:20

信息来源:

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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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2-02 16:20


信息来源:

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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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安全生产等有关领域开展“有奖举报”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加大对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水利管理、人居环境整治、疫情防控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逐步形成全社会共抓共治、共同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决定对安全生产等五个有关领域开展“有奖举报”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举报内容、制定奖励金额

举报内容是有关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水利管理、人居环境整治、疫情防控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其具体内容和奖励金额由相关单位制定。内容要细化,有可操作性,奖励金额要适当,有激励性。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上蔡分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卫健体委

二、举报方式与方法

“云上上蔡”App首页设立有奖举报专区。群众通过登录“云上上蔡”App在首页五个有奖举报专区中根据举报内容在对应专区中进行举报。具体举报方式与方法由融媒体中心负责具体说明。

责任单位:融媒体中心

三、细化“有奖举报”机制

1、由上蔡县融媒体中心牵头负责落实相关单位应奖尽奖要求,逐一催办。

2、各相关单位按照本专区制定的奖励事项及金额兑现奖励,对举报属实的不论材料是否齐全一律兑现奖励。融媒体中心并对举报属实者发放5元红包给予激励。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兑现奖励。

3、相关单位接到举报后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处理兑现奖励,三个工作日内不落实的由融媒体中心按奖励标准代为兑现奖励,但对相关单位给予奖励金额的两倍处罚。

4、县财政局拿出10万元拨给融媒体中心作为代奖经费。相关单位自行发放的奖金年底由县财政拨付,不占单位经费额度。

5、实行首接首办负责制。投诉事项不属于本领域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由承接领域部门督促其他领域责任部门调查落实,坚决杜绝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的行为。

责任单位:财政局、融媒体中心、应急管理局、环保局上蔡分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卫健体委及其他相关单位

四、强化宣传引导

县融媒体中心通过广播、电视、“云上上蔡”App、微信公众号、头条号、抖音号等各种平台加大对“有奖举报”工作的宣传推介力度,通过张贴宣传页明白纸等形式介绍有奖举报的方式和方法。融媒体中心还要抽调专门人员对所有领域进行不定时暗访,充分发挥新闻监督职责,暗访时要在各乡镇办宣传举报内容、培养有奖举报明白人,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融媒体中心

五、加强组织领导

“有奖举报”活动是解决我县各领域监管人员少、监管对象多、监管难度大的重要举措,将有效助推全县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工作底线,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融媒体中心要做到第一时间接收举报,第一时间通知到位,相关单位要做到三天内调查处理到位、奖励到位,做到不拖延、不推逶,切实把有奖举报活动开展好落实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本方案由上蔡县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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