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90628272P1890-2025-04060 | 主题分类 | \ |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上政办〔2019〕74号 | |
| 成文日期 | 2019-07-08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索 引 号 | 90628272P1890-2025-04060 |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
| 文 号 | 上政办〔2019〕74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7-08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上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上蔡县还贷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办法》修改的补充通知
上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上蔡县还贷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办法》
修改的补充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上蔡县还贷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办法》(上政办〔2018〕117号,以下简称《办法》)印发后,我县严格按照此《办法》执行,为全县企业(合作社)提供资金还贷应急周转,为暂时性资金周转困难的借款主体续贷提供了帮助,促进了企业(合作社)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壮大。为简化使用还贷应急周转资金程序,提高审批还贷应急周转资金效率,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办法》第四章申报审批程序中第十四条第八项“如遇特殊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一事一议》办法解决,相关企业、银行予以配合”。修改为“对单笔申请使用额度600—2000万元的,需经县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相关企业、银行予以配合”。其他条款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