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90628272P1890-2026-00368 | 主题分类 | \ |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5-18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索 引 号 | 90628272P1890-2026-00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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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5-18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上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蔡县建立推行公益性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上政办〔2026〕9号
上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上蔡县建立推行公益性物业管理工作
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直相关单位:
《上蔡县建立推行公益性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6年5月18日
上蔡县建立推行公益性物业管理工作实施
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有效化解物业管理矛盾纠纷,破解老旧小区管理缺位、新建小区服务失衡等问题,全面提升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水平,切实增强广大业主的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引领,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为核心,明确物管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主体地位,立足小区实际情况和业主真实意愿,通过“公益化介入、市场化运作、透明化监督、专业化服务”的方式,探索一条“政府主导、党建引领、物管负责、业主参与、物业公益”的住宅小区管理新路径,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小区治理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1.党建引领,公益主导。强化小区党组织核心作用,吸纳党员骨干进入物管会,明确物管会公益属性,以服务业主、化解矛盾为核心目标,不以营利为目的。
2.公开透明,权责对等。物业费、公共收益等资金收支全程公示,保障业主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清晰界定物管会、业主、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权利责任边界,建立规范有序的运行规则。
3.分类施策,精准适配。针对新建小区配套完善、业主需求多元与老旧小区设施老化、管理基础薄弱的不同特点,制定差异化实施策略,提升方案可操作性。
4.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先选择条件成熟的小区开展试点,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逐步完善机制后在全县范围内推广。
5.多方协同,共建共享。强化政府部门、街道(乡镇)、社区、物管会、业主、第三方服务机构联动,凝聚治理合力,推动小区管理提质增效。
二、工作目标
1.短期目标(2026年1月—2026年6月):筛选4-8个具有代表性的新建小区和老旧小区作为试点,完成物管会组建与备案,启动公益性物业管理试运行;试点小区物业矛盾纠纷率显著下降,业主满意度明显提升。
2.中期目标(2026年7月—2026年12月):完善试点小区运行机制,形成标准化管理规范和服务流程;扩大试点范围,实现公益性物业管理模式成熟定型、成效显著。
3.长期目标(2027年1月起):在全县住宅小区全面推广以物管会为核心的公益性物业管理模式,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服务质量全提升、矛盾纠纷全化解,基层治理能力显著增强。
三、重点任务
(一)明确物管会的主体地位与核心职责
1.物管会、业委会概念
物管会是政府主导的临时性过渡机构,由街道(乡镇)组织组建,其成员包括街道办、社区代表以及通过业主自荐或推荐方式确定的业主代表。业委会是业主自治的常设执行机构,必须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投票选举产生。
2.物管会、业委会、业主三者之间的关系
物管会在过渡期内代业委会职责,对物业服务进行监督,但其角色更侧重于恢复管理秩序和监督协调,为最终实现由业委会主导的规范管理创造条件。业委会是物业服务合同的签约主体和直接监督方,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沟通、监督履约,是物业管理活动的核心责任方。物管会则是在业主自治机制暂时缺失时,由政府部门介入,组织、引导业主形成共同意志的临时平台。它既代表业主利益,也承担着指导和帮助业主建立自治能力的责任。其权力最终要交还给由业主选举产生的业委会。
3.物管会核心职责
物管会作为代表全体业主利益的核心组织,承担小区管理的“总管家”职责:
一是决策职责。制定和修订小区管理规约、议事规则,审议物业费标准、公共收益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
二是执行职责。代表全体业主执行业主大会决议,统筹小区日常管理事务,协调处理业主诉求。
三是监督职责。全程监督物业费使用、公共收益收支,以及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与履约情况。
四是沟通职责。搭建业主、社区、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桥梁,及时反馈诉求、化解矛盾。
(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公益透明
1.推行“薪酬制”收费模式。物业费归全体业主共有,物管会在指定银行设立共管账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物业费主要用于小区设施设备维护、第三方服务采购、公共能耗等支出,物管会自身运作经费可按规定提取少量管理费或由公共收益补充,具体比例由业主大会确定并公示。
2.规范公共收益管理。小区广告投放、停车位出租、公共场地经营等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单独记账、专款专用;物管会每月在小区公告栏、业主微信群等平台公示收支明细,每季度公示资金使用进度,接受业主随时查询。
3.严格财务收支审计。每年12月底前,物管会委托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对全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不少于15日,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透明。
(三)推行服务外包模式,提升专业服务质量
1.明确外包范围。物管会不直接聘用保安、保洁、绿化等人员,将安保巡逻、环境保洁、绿化养护、电梯维保、消防设施维保、设施维修等专业服务,分类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提升服务质量,降低运营成本。
2.规范选聘流程。物管会在属地办事处、居委会的指导下,制定招标文件,公开发布信息,组织评标,择优选定服务单位,并签订详细的服务合同,明确服务标准、价格、考核及退出机制。
3.强化履约监督。物管会成立由业主代表组成的服务质量监督小组,定期对各项外包服务进行检查评估,并将结果作为支付服务费用的重要依据。
(四)实施差异化启动策略,适配不同小区需求
新建小区:开发企业在房屋预售阶段,应将公益性物业管理模式纳入房屋买卖合同补充条款,在小区竣工交付前3个月,由街道办事处牵头组建物管会,同步完成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权移交;未售房源、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老旧小区:对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由社区党组织牵头,快速组建物管会,优先解决垃圾清运、设施维修、安保巡逻等基础服务需求;对原有物业公司服务的老旧小区,通过业主大会表决方式,平稳过渡至公益性物业管理模式。对基础设施薄弱的老旧小区,县财政给予“以奖代补”资金支持,重点用于小区公共设施改造、智慧化设备安装等,助力公益性物业管理落地。
(五)建立矛盾化解机制,筑牢基层治理防线
1.建立处置机制。业主诉求实行“小事不出小区、大事不出社区、矛盾不上交”,一般诉求由物管会24小时内协调解决;复杂诉求由社区牵头,联合住建、城管、公安等部门现场处置;重大矛盾纠纷由街道办事处统筹调解,确保及时化解。
2.推行“阳光调解”。设立小区调解工作室,吸纳老党员、退休干部、法律工作者等加入调解队伍,对邻里纠纷、物业服务纠纷等进行无偿调解,调解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及时公示。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住建、民政、财政、城管、公安等部门及各街道(乡镇)为成员的工作专班(附件),统筹推进工作实施;县住建局负责政策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各街道(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此项工作纳入基层治理重点考核任务。
二是健全激励机制。制定物管会工作绩效评估办法,从组织建设、财务管理、服务质量、业主满意度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对运行规范、成效显著、业主满意度高的物管会及其成员给予通报表扬或适当奖励,激发工作积极性。
三是广泛宣传引导。通过县融媒体中心、政务新媒体、小区公告栏、入户走访等多种渠道,宣传公益性物业管理的意义、优势和实施流程;选树先进典型,分享成功经验,增强业主参与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四是严格监督问责。县住建局、街道(乡镇)定期对小区公益性物业管理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违规操作、资金使用不规范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方案规范有序实施。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试行,以往我县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附件:上蔡县公益性物业管理工作专班
附 件:
上蔡县公益性物业管理工作专班
组 长:范少杰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戚四海 县政府办一级主任科员
成 员:朱显锋 县住建局局长
翟洪东 县发改委主任
翟剑明 县财政局局长
侯宏伟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国跃 县委派驻城管局指导组组长
赵建伟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韩 星 县民政局局长
郝哪达 县公安局政委
任于峰 县消防救援局局长
张 靖 县人防事务中心主任
曹根旺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张 凯 蔡都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子寒 芦岗街道办事处主任
彭康晖 卧龙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玉光 重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亚丹 无量寺乡党委书记
赵晨光 党店镇党委书记
杨云飞 华陂镇政府镇长
焦明帅 东洪镇政府镇长
杨振伟 杨集镇政府镇长
吴胜楠 黄埠镇政府镇长
张 琼 洙湖镇政府镇长
朱世俊 朱里镇政府镇长
张晓红 塔桥镇政府镇长
段淑敏 邵店镇政府镇长
王孟春 五龙镇政府镇长
李晗威 和店镇政府镇长
王龙强 韩寨镇政府镇长
李 亭 蔡沟镇政府镇长
岳 强 齐海乡政府乡长
杨飞扬 大路李乡政府乡长
潘云鹏 杨屯乡政府乡长
王子义 崇礼乡政府乡长
李 宾 东岸乡政府乡长
王卫国 小岳寺乡政府乡长
田义高 西洪乡政府乡长
李 真 百尺乡政府乡长
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朱显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上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18日印发








